在现代社会,虽然人们的道德观念都有所提高,但是还是有的人道德
在现代社会,虽然人们的道德观念都有所提高,但是还是有的人道德败坏,故意侮辱诽谤他人。更何况现在网络技术发达,就有很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诽谤他人,给他人造成了严重的名誉伤害,如果遭人诽谤,可以去向法院起诉,这时候我们就需要知道告人诽谤流程是什么?
一、告人诽谤的流程
1、应当收集掌握当事人诽谤的证据,向法院直接起诉。
2、具体起诉做法:
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二、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
b、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
c、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d.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表现为: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
4、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
三、诽谤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综上所述,知道了告人诽谤流程是什么了?如果告人诽谤的话是需要证据的,证据最好是录音录像,或者证人的证言,如果没有证据直接去起诉的话胜率并不是很高。这就要求如果遭人诽谤的话一定要保持冷静,保管好证据,这样有利于以后起诉。
总结:在现代社会,虽然人们的道德观念都有所提高,但是还是有的人道德败坏,故意侮辱诽谤他人。更何况现在网络技术发达,就有很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诽谤他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宣判无罪宣告无罪是一样的吗?
宣判无罪宣告无罪是一样的吗?宣判无罪宣告无罪并非是一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在刑事再审中,如果再审法院认定原判......
·公司整体转让股东会决议范本怎么写
公司整体转让股东会决议范本怎么写一、公司整体转让股东会决议范本怎么写股东会决议内容: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
·是否需要再次公告
是否需要再次公告离婚找不到另一方,法院公告的话需要一次按规定的公告就可以。每次需要至少半年才能再次起诉。 因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
·对于在大城市的外地人来说,子女教育问题是其关心的焦点。近年来
对于在大城市的外地人来说,子女教育问题是其关心的焦点。近年来,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概念,广州市先行试点,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了租售同权方面的政策。在广州,还存在大量的商住房。那......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去毁约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去毁约吗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去毁约吗不算毁约。签订劳动合同以后不去上班有以下两种情况下是需要交违约金的,其他情况下是不用交违约金的: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
·诈骗罪量刑标准2023金额是多少可以判刑?
一、诈骗罪量刑标准金额是多少可以判刑?诈骗罪量刑标准金额在三千元以上就可以进行判刑;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
在现代社会,虽然人们的道德观念都有所提高,但是还是有的人道德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