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

  经营一家企业或者个体户的合法凭证就是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会被工商部门查处,无法经营还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因此只要符合规定的都必须积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按照规定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流程操作即可,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到银行开户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1)组织员工到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以办理个人健康合格证
  
  (2)企业向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7、申请开业登记表
  
  办完以上手续后,标志着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准备择日开业。
  
  二、营业执照办理新规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您办理营业执照时,要事先了解清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流程,按照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流程办理更加快捷,但是不是说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和相应的流程就一定可以办理好,要达到颁发营业执照要求才可以。而且,无论已经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的,还是正准备办理的,都要积极关注工商营业执照新的规定和法规。
  
  
总结:经营一家企业或者个体户的合法凭证就是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会被工商部门查处,无法经营还要接受相应的处罚,因此只要符合规定的都必须积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实际上
      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对这一事项,作出过多的规定。这就给予了双方最大的自由,其背后原因也是为了更可能的促成双方共识,达成交易。当然,这还是在一定的范围之下的自由意识和自由行为。所以还是......


·解除合同的同时能否使用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那么,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是否还需......


·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吗
      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吗一、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吗因为遗嘱的存在,被继承人去时候,继承人继承其房产时,不需要其它子女(继承人)签字的。《民法典》(20......


·爷爷属于法定监护人吗?
      爷爷属于法定监护人吗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的监护人。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无法查找到下落的,可以由爷爷奶奶作为监护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


·起诉离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项
      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最终的目的肯定是为了能够获得离婚判决。而在起诉离婚时作为原告,要想达到这样的目的,肯定也是有一些事项要注意。那到底起诉离婚原告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不......


·销售伪劣农药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