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孩子的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孩子的问题一、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些有关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方法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综上所诉,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孩子中离婚财产是比较容易分割的,主要是师对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分割,而抚养孩子这方面,如果孩子是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是判决给女方抚养的,而孩子达到十岁或者十岁以上,就要询问孩子的意愿,法院的判决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总结: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孩子的问题一、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死亡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死亡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死亡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


·信用卡诈骗不起诉决定的情形有哪些
      现如今,骗子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明。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不慎遇到信用卡诈骗,需要立马报警,这时会有公安机关决定是否立案侦查,之后再移交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但是存在这样的情况,检察院......


·一、醉驾五年后可以直考吗?
      一、醉驾五年后可以直考吗?醉驾五年后重新申请驾驶证的条件和程序与初次申领驾驶证情形相同。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县级或者部队......


·一、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哪些?
      一、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哪些?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2、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


·交通肇事造成一死一伤如何处理?
      交通肇事造成一死一伤如何处理?交通肇事造成一死一伤你的处理方式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一个确定,根据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


·在我国打人就可以被行政拘留吗?
      在我国打人就可以被行政拘留吗?说到打人,其实笼统的来说打人的概念就太过于简单了,因为打别人一巴掌和聚众打架斗殴这都属于打人,但肯定造成的社会影响程度和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就是不同的。......


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孩子的问题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