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结果复议流程怎么进行?

  司法鉴定是公民遭遇人身伤害之后,确定伤残程度和相应的赔偿金数额的基础。在实践中,很多人对司法鉴定的结果并不认同,认为鉴定可能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或实体上的疑问。这时,人们可以就已经作出的司法鉴定申请复议。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司法鉴定结果复议流程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申请司法鉴定复议的流程
  1、准备《重新鉴定申请书》
  写出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书的格式为:题名为《重新鉴定申请书》,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籍贯、住址、工作单位等当事人的信息,说明因何事不服某鉴定机构的某项鉴定依法重新鉴定。结尾是:此致,某某法院。申请人:某某某,(签名、盖章)年月日。
  2、提交申请书
  将写好的重新鉴定申请书交给办案机关。
  3、举证期限
  一般的鉴定申请的提交期限为举证期间之内,但符合重新鉴定的法定情形的,可超过举证期限。
   二、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复议的情形
  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三、相关法规
  1、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司法鉴定结果复议的流程,简而言之,需要不服司法鉴定结果的一方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然后由法院进行审查是否符合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标准,如果符合则会启动相应的程序。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总结:司法鉴定是公民遭遇人身伤害之后,确定伤残程度和相应的赔偿金数额的基础。在实践中,很多人对司法鉴定的结果并不认同,认为鉴定可能存在程序上的瑕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赔偿?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赔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讨论,根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


·商标侵权案一审起诉状递交后量刑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案一审起诉状递交后量刑是怎样的假冒使用他人的商标商品,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他人的合法权利都是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所以我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来保护商标权。在我国最新实行的《商标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有什么区别?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诉讼有什么区别?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1、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等;2、劳......


·网络诽谤治安处罚是什么?
      网络诽谤治安处罚是什么?一、网络诽谤治安处罚是什么?网络诽谤治安处罚是支付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被拘留在看守所。具体的处罚依据如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
      离婚案件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民事案件中,当事人都不可避免的负有举证的义务,而进行举证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通常超过了规定期限举证的,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就不会认可了。那具体来说,要是离婚......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人们也非常的依赖网络,那么这就让很多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那就是通过网络诈骗,只要诈骗2000元以上,就会构成刑事犯......


司法鉴定结果复议流程怎么进行?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