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中小企业怎么破产清算?

  中小企业怎么破产清算? 一、企业怎么破产清算?
  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二、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讲到这里,您对企业怎么破产清算应该算是有了初步了解。企业破产清算组成立后,要清算公司财产,公布清算方案,对企业债权债务进行了结。在企业破产财产分配上,要按照职工薪酬、税费和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对于普通债权的分配,要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处理,最大限度保障每位股东的正当利益。
  
  
  
总结:中小企业怎么破产清算?一、企业怎么破产清算?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父母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对于同居期间的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也需要一并做出处理。这其中就涉及到子女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


·判令工程结算纠纷适用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判令工程结算纠纷适用的诉讼时效是多长?一、工程结算纠纷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结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


·赠与合同撤销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赠与合同撤销的基本规定有哪些??一、赠与合同撤销的基本规定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


·企业辞退员工双倍工资赔偿金需要支付吗?
      企业辞退员工双倍工资赔偿金需要支付吗?企业辞退员工不一定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的,只有出现了以下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时,员工才能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一)不签劳动合同。1、自劳动者入职......


·妨害作证罪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妨害作证罪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妨害作证罪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等非法的方式阻止证人,在法庭上进行作证或者是指使他人做伪证的,这样的一种状况的话,将会构成妨害作证......


·新公司法优先股都有哪些内容?
      新公司法优先股都有哪些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创业自己开公司。可是随着公司的不断扩大和成长,资金就越来越重要了,公司需要通过融资来解决,优先股作为一种方式已经......


中小企业怎么破产清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