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偷窥违法吗,怎么预防偷窥?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们经常可以在新闻报道中看到某某人因为偷窥他人隐私被抓并被治安处罚,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偷窥罪,很多人就想当然的认为偷窥不犯罪,偷窥违法有法律依据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权,这一点特对于女性同志尤为重要,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可以说是社会生存的基本技能。
  
   一、偷窥违法
  偷窥是违法的但没有违反刑法,不构成犯罪,比较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偷窥行为以及处罚方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预防偷窥
  1、进门拉窗帘
  不管是晚上下班回到家里还是到宾馆的房间,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拉上窗帘,尤其是当你想和他要亲热的时候,因为窗帘是防偷窥、偷拍的有利工具。
  2、将灯光调暗
  偷拍必须是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才能进行。当你进屋后,可以适当地将灯光调暗,这样的话,想偷窥的人或者想偷拍的人就不能得逞。
  3、远离可疑陌生人
  当你发现身边有一些可疑的陌生人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女性,裙子上下楼梯时尽量走在正中间,因为从侧下方看你“裙内春光”是非常容易的,不要给任何偷窥者可乘的机会。
   三、偷窥法律后果
  1、行政处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偷窥行为在偷窥到他人隐私之时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为:一个是停止侵害。就是当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的时候,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害。第二个是赔礼道歉。也就是加害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取得谅解。第三就是赔偿损失。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
  偷窥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直接的偷窥罪,但是却有强奸罪、猥亵罪等。一般来说偷窥他人隐私都是带有目的性,例如盗窃、强奸,一旦存有这些行为就会转化为刑法上的罪名。偷窥违法的行为毫无悬念,情节较轻的为一般性违法由公安派出所进行处罚,若情节严重则会相应的受到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处罚。
  
  
  
总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们经常可以在新闻报道中看到某某人因为偷窥他人隐私被抓并被治安处罚,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偷窥罪,很多人就想当然的认为偷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污染环境罪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谁来写
      污染环境罪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谁来写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①没有证据......


·一、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赔不赔?
      一、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赔不赔?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


·公司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注册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在想要注册公司之前要有充足的准备,公司的一切内部结构以及生产运营,公司人员分配以及组织结构等等问题都要清楚,注册公司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我们要了解公司注册......


·女方起诉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女方起诉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法律对于离婚返还彩礼钱的规定,可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结合当地风俗进行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


·江苏省工商局关于贯彻《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
      苏工商注〔2008〕61号2008年2月26日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


·被起诉离婚要请律师吗?
      被起诉离婚要请律师吗?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比如,一方婚前买......


偷窥违法吗,怎么预防偷窥?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