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微信朋友圈可以骂人吗?

  微信朋友圈作为常见的交流平台,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应当适用网络侵权责任和侵害名誉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肯定有些人将朋友圈作为自己的日记本、私人领地,有在微信朋友圈发表心情、见闻,抒发感想的习惯,但其实只要不是设置了仅自己可见,那么在朋友圈发布的内容都会被朋友看到。如果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侮辱、诽谤的言论,且该言论在朋友圈引起了朋友们的关注,影响了他人的社会评价,产生了不良影响,损害了他人的名誉,那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被侵权一方有权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事实、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审查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内容的时效性;

  (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六)审查能力和审查成本。

  行为人应当就其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无论是在微信朋友圈还是QQ空间、微博、论坛等网络平台,抒发自己的感想、发表自己的言论,都应当遵纪守法,遇到矛盾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但不可肆意地谩骂、侮辱他人,尽量冷静理智、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维护合法权益,才是正途。
总结:微信朋友圈作为常见的交流平台,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应当适用网络侵权责任和侵害名誉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肯定有些人将朋友圈作为自己的日记本、私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商标转让合同违约注意事项有哪些
      当商标注册的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想将其对商标的专用权转给他人作为商标的专用者时,需要按照必须的形式签订商标转让合同,这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当然合同签订之后也不能疏忽大意,让我......


·女方属于重婚行为有哪些
      女方属于重婚行为有哪些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有哪些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有哪些一、机动车交强险赔偿方式有哪些“交强险”总共分两种赔偿方式,即“有责赔付”和“无责赔付”。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有什么办法可以省去自己起草合同的麻烦
      一、有什么办法可以省去自己起草合同的麻烦起草合同是普通人的一项重要法律实践。起草合同时要把握两条原则:小心谨慎和深思熟虑。在此介绍起草合同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方法,以便通过无可挑剔......


·栾城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信息公开对于人们来说已经显得较为平常,那么,栾城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这些方式是国家有关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条例进行制定的,对于公民的权益维护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就是对于政府......


·在我国诬陷诽谤罪如何判刑?
      在如今社会,各种利益纠纷繁杂,在此基础上,为了芜湖自身利益,诽谤现象逐渐增多了起来。尤其是在互联网上造谣中伤他人,因为代价较小,有愈演愈烈之势。所以有人就会问在我国诬陷诽谤罪如何判......


微信朋友圈可以骂人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