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分居异地怎么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我们常见的离婚方式之一,夫妻一方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提出诉讼请求和理由,能使离婚之后的财产和抚养关系得到很好的解决。离婚诉讼也是民事诉讼,需要遵循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定。譬如,提起诉讼的法院需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分居的,异地怎么诉讼离婚?我们为您解答。
  
  一、异地怎么诉讼离婚?
  
  (一)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四)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
  
  (一)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解决异地怎么诉讼离婚主要是解决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的问题。异地诉讼的,原则上还是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异地,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离婚;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达到了一定年限,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在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
  
  
总结:诉讼离婚是我们常见的离婚方式之一,夫妻一方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提出诉讼请求和理由,能使离婚之后的财产和抚养关系得到很好的解决。离婚诉讼也是民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消防责任事故单位犯罪的判罚是什么?
      一、消防责任事故单位犯罪的判罚是什么?消防责任事故单位犯罪的判罚是: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发生重......


·我国税小企业要交什么税?
      我国税小企业要交什么税?我国税小企业要交的税款有: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基本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18%、27%;一些附加税和小税种。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增值税和营业......


·应该怎么对付网络诈骗呢
      应该怎么对付网络诈骗呢网络在让我们生活得更为方便的同时,也让许多不法分子发现了可趁之机。网络诈骗的猖獗,可以说就是网络广泛被使用之后,所产生的一个问题。面对网络诈骗的猖獗,我们一定......


·行政枉法裁判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行政枉法裁判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刑事责任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


·凤台钱庙信息公开的特征有哪些
      凤台钱庙信息公开的特征有哪些凤台钱庙信息公开的特征有行政性、权利性、例外性、依托性。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


·快递赔偿法律法规
      快递赔偿法律法规网购业的发展也带动了快递业的迅速发展。由于多个快递公司的竞争,一些快递公司在不能保证快递质量只保证速度的情形下来吸引顾客。这种不保证质量的情况使得快递频频丢失和损坏......


夫妻分居异地怎么诉讼离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