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亡子女抚养费到多大?

  我们都知道,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一些因为工伤而死亡的劳动者,关于子女的抚养费有什说法呢?我们都知道对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那么我国法律对工亡子女抚养费到多大有没有明确表明呢?
  
  工伤赔偿是一种针对因工受伤职工而给予的一定赔偿,在工伤赔偿之前,需要先对职工的伤害情况进行认定和鉴定,在确认属于工伤、鉴定出工伤伤残等级后,再进行工伤赔偿。
  
  一、工亡子女抚养费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有子女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儿的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可领取直至其年满18周岁。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工亡子女抚养费到多大
  
  1、一般由妻子抚养
  
  2、子女单独随老人共同生活多年,且老人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工伤死亡子女的抚恤金是一次性的,而且一般是按照被抚养人到十八岁计算的。
  
  三、工伤保险条例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按规定领取丧葬助金、供养亲属抚衅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衅金----按照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亲属的抚衅金之和不得高于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额。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自死亡当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自死亡的次月起支付。
  
  (三)本人工资,为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发生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不足1个月的以用人单位职工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本人工资高于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同期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综上所述,相信您对工亡子女抚养费到多大都有所了解,但是每个地区对工伤的规定都不同,而且也不能直接用劳动法律法规来解决,同时也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这个需要根据各地的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所以建议你需要先去当地的劳动局了解下相关规定,再进行处理。
  
  
总结:我们都知道,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一些因为工伤而死亡的劳动者,关于子女的抚养费有什说法呢?我们都知道对于子女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被限制减刑的种类具体是怎样的
      一、被限制减刑的种类具体是怎样的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怎么写?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怎么写?《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须包含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


·年新征地拆迁标准有哪些?
      年新征地拆迁标准有哪些?一、征地拆迁标准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


·再婚夫妻一方去世财产怎么分?
      再婚夫妻一方去世财产怎么分?再婚夫妻一方去世财产怎么分遗产分配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被起诉不去有什么后果?
      被起诉不去有什么后果?一、被起诉不去有什么后果1、拘传到庭。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若你是被告,而且是必须到庭参加庭审的,若你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3的内容是什么?
      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现在盖房子在盖之前都会选择地基,并进行打桩,所以桩基工程是很重要的,它质量的好坏,势必会影响到房子的施工。可能会造成很大的安全事故,是一个安全隐......


工亡子女抚养费到多大?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