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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
  凡是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住的;
  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经济困难的审查标准参照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民事案件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障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追索侵权赔偿的;
  8、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药费用、请求赔偿的;
  9、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受害者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10、因使用假劣农资而造成的坑农、害农案件。
  (二)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代理人的;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知指派辩护的案件。
  (三)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且司法机关已经受理的申诉案件。
   三、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等;
  2、经济困难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表;低保证、失业证、五保户供养证、特困户救助证等证件或证明材料。
  3、与所申请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四、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形
  1、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
  2、公民因见义勇为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案件;
  3、申请人为70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或者重大疾病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人、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军人军属。
   五、受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了解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
  2、有权要求法律援助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
  3、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时,或者在发现法律援助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时,有权要求法律援助机构重新指派法律援助人员;
  4、有权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保守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有权拒绝法律援助人员要求支付任何法律服务费用,并有权就此向指派案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反映;
  6、有权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法律援助人员向指派案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反映或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二)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陈述法律援助事项的事实及相关情况,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2、协助法律援助人员调查案件(事项)事实;
  3、经济状况和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如实告知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机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法律援助制度是政府专门设立相应的机构,用来保障部分经历特殊案件或者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够获得必要的法律信息的咨询或者案件代理等免费服务。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履行相关的申请手续以及协助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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