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案件时做的司法鉴定是证据吗?
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不仅需要进行多方的查证还需要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物进行一一的甄别,如果有涉及到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证物更加会小心的对待以免造成错误的判断,但是这时候就会有一个疑问了,那就是司法鉴定是证据吗?对于这个问题,请您阅读下文吧。
一、审理案件时做的司法鉴定是证据吗?
司法鉴定属于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只要是能够直接证明事实存在的依据,都属于直接证据;凡是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串联使用的,均为间接证据。
二、司法鉴定在什么情况下启动
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在侦查中后期和起诉、审判阶段,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刑事自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请,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证据或对原告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申请初次鉴定或重新鉴定。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权或负有举证责任,提请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2、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案由、鉴定对象、鉴定理由、鉴定要求、拟聘请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3、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鉴定用、的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申请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
1、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进程中发生的,没有引起诉讼的事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则一般不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加以决定。2、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3、被鉴定客体是指与案件确实有关的人身、财物、事实、现象,是鉴定所要确定的目标。4、供鉴定客体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在鉴定中习惯称之为检材。5、案件中那些无需专门知识技能即可被人们以普通常识所理解和认可的证据,如有明显特征的赃物、无争议的契约或视听资料等,则不会成为司法鉴定的客体。应当明白,诉讼中,案件中的大量证据是不鉴自明的。6、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7、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8、鉴定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9、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10、鉴定人做出的鉴定意见是一种证据,不具有判决意义。鉴定意见要经过控辩双方质证和辩论,是否采信由法院决定。只要是能够证明事实的鉴定依据,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是司法鉴定属于间接证据还是直接证据需要视情况而定,所以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也会按照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司法鉴定的证据性质的。
总结: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不仅需要进行多方的查证还需要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物进行一一的甄别,如果有涉及到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证物更加会小心的对待以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故意杀人的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杀人的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投资性集资诈骗应如何识别?
近年来,以集资诈骗为形式违法犯罪的情况越来越多,一些有不良居心的人会通过各种手段进行集资诈骗。而不少人也往往被集资诈骗的各种表现形式所迷惑。那么,投资性集资诈骗应如何识别?下面我们......
·精神卫生立法规范
我国精神卫生立法明显滞后,虽然1980年以来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残疾人保障法,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等)已有20多条涉及精神卫生管理,但全......
·一、因为赌博丈夫欠债妻子该还吗?
一、因为赌博丈夫欠债妻子该还吗我国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
·单位犯罪个人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单位犯罪肯定是不会牵连到普通的职工的,因为单位犯罪的这些犯罪行为都是由几个主要的负责人共同协商去实施的。虽然说是为了能够实现单位共同的利益,但是在满足了单位利益需求的同时,却是建立......
·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
审理案件时做的司法鉴定是证据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