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受贿3万元会免处吗?
贪污受贿现象一直以来屡禁不止,为了能杜绝这些“蛀虫”的存司法机关在新刑法中作出了新规定,用贪污受贿的数额等级代替原先的量刑标准额度。也就是受贿人员的受贿金额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刑罚标准不同,若情节轻微且表现良好的还可免处。那么新刑法受贿3万元会免处吗?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为您做解答,请往下阅读。
新刑法受贿3万元会免处吗?
受贿数额在三万元左右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无自首、退赃、立功等情节,不可以免予刑事责任。
1、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处罚的犯罪分子的一种处理方式。
《刑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贪污受贿三万元属于涉嫌金额较大情形,而免于刑事处罚者只能是犯罪情节轻微且事后主动坦诚者,所以说新刑法受贿3万元会免处吗是不可能的。三万元的贪污受贿款虽说受贿者不能免除刑罚,但是若是能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坦诚自己罪行并主动退还贪污受贿款的话还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贪污受贿现象一直以来屡禁不止,为了能杜绝这些“蛀虫”的存司法机关在新刑法中作出了新规定,用贪污受贿的数额等级代替原先的量刑标准额度。也就是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手指的工伤鉴定标准有什么相关规定?
工人在用机器作业时极有可能使手指受伤或被割断,双手是人进行生产劳动最重要的部位,对于残疾人更是表达意愿感情的工具。我国伤残等级从一到十等级严重程度递增,关于手指的工伤鉴定标准,规定......
·国庆加班工资包含底薪吗
国庆加班工资包含底薪吗?国庆加班工资一般是包含底薪的,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 根据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下......
·民法总则合伙规定
民法总则合伙规定有些什么内容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合伙规定有些什么内容(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个人合伙是指两......
·什么是变相走私
变相走私又叫后续走私,是违法行为。具体是指违反海关规定,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报税、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
·一、起诉离婚后会不会判重婚罪?
一、起诉离婚后会不会判重婚罪?起诉离婚后不会无故判重婚罪的,重婚罪需要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与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能认定重婚,如果没有以上的证据,无法认定为重婚。根据司法实践......
新刑法受贿3万元会免处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