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二手房合同订立有什么要注意的

  在实践中,只要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它就是有效的,这就意味着它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做,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二手房合同订立有什么要注意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1、房屋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对买房人来说是有极大风险的。房主可能将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有些房屋共有权共有好多个,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房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明确成交价格和税费责任。
  在签定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正式的成交价格,还有交易的时间,交易税费,还有税费到底由买卖双方的哪一方负责。从现行税收政策来看,房产买卖过程中归房主交纳的税费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归客户交纳的税费为:契税,土地出让金,印花税(与房主各交一半)。
  3、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
  签定此条款时十分重要,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应拥有怎样的权利,在签定合同时双方利益上得到怎样的补偿都要约定清楚,违约金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应写得毫无异议。
  4、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
  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如首付款、尾款的支付比例、数量和时间,确保买方出现拖欠或减少阶段支付金额的情况时有据可依,较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因为在二手房买卖案例中存在客户以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却因为批贷不成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例子屡见不鲜,因此为了避免浪费无谓的时间,业主应尽早对客户是否能被批贷进行确认。
  5、过户时间要明确。
  过户时间要明确,买房人最在乎的莫过于什么时间房屋最终属于我,因此约定过户时间是合同中较重要的条款之一,买方需慎重和签订准确的时限。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其实还是比较多的,毕竟房价很高,稍不注意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您一定要与对方约定有关房屋过户的具体事宜,避免在进行房屋过户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在实践中,只要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它就是有效的,这就意味着它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做,否则就要承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1、不可盲目交纳预付款
      1、不可盲目交纳预付款在商品房交易中,消费者常常被开发商要求签订“认购书”、“订购书”或“订购协议”之类的“认购协议”?这种格式合同就消费者所选的房屋位置、面积、单价、付款方式等项......


·一、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需要多久?
      一、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需要多久?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需要半个月左右,具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通出具交通责任书所需的时间如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


·在我国规定几个人算结伙斗殴?
      在我国规定几个人算结伙斗殴?结伙斗殴这种行为现在是多发生在在校的学生群体当中,其实学生在学校就算是全封闭的,如今也真正的是有很多的渠道很容易被社会当中的那些不良环境引入歧途当中的......


·非法集资集体规定是什么?
      最近一段时间,非法集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发生,这种案件虽然不是严重刑事犯罪,但是对社会的危害也很大。在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中,有一个是参与人数,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必须要在受害人......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小时,即《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


·6万标的额诉讼费多少?
      6万标的额诉讼费多少?一、6万标的额诉讼费多少?6万的诉讼标的法院收取1300元的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


二手房合同订立有什么要注意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