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按工程量结算的算劳动关系吗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分不清。却是劳务关系之中包含劳动关系,但是在劳务关系之中不仅仅只包好了劳动关系还有承揽等具有有劳务性质的关系。在一段劳务关系的形成之中,按工程量结算的算劳动关系吗?以下我们就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单位的成员,要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章以及有关制度。
  二、什么是承揽关系
  承揽法律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生产工具,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的标的是一定的工作成果,这是其主要特征。承揽注重的是工作成果,而不是工作本身。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独立完成工作,这是承揽关系的人身性表现。
  三、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
  双方当事人就事实劳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的性质发生争议时应综合分析下列因素:1、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一方提供的劳务与所获报酬之间是否具有对价性质。事实劳动关系是以劳动者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而承揽关系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2、一方是否受另一方的控制、指挥和监督,即双方是否形成了从属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提供的是从属性的劳动;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并无从属关系,承揽人可以自行支配工作时间,并以自己的设备,负担危险责任,承揽人的劳务行为系独立性的劳动。3、当事人一方所提供的劳动是其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还是构成合同相对方的业务或者经营的组成部分。如果当事人之间为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并接受其控制、指挥和监督,由其指定工作场所、限定工作时间、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定期给付劳动报酬,所提供的劳动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可以认定是事实劳动关系;反之,则应认定是承揽关系。在承揽关系之中,承揽方与被承揽方之间构成劳务关系。被承揽方按照自身的需要要求承揽方完成一定的工程量,这之间承揽方所付出的劳动是完成承揽工程的一种手段,并不为一种目的。因此按工程量结算的算劳动关系吗,按工程量结算的劳动关系,其用人单位所发放的只是工程款并不是工资因此并不为劳动关系。
  
  
  
总结: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分不清。却是劳务关系之中包含劳动关系,但是在劳务关系之中不仅仅只包好了劳动关系还有承揽等具有有劳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缓刑从什么时候开始 缓刑执行过程中会被撤销吗
      您都知道缓刑是有考验期的,而一般说缓刑从什么时候开始,其实就是指缓刑的考验期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这关系到罪犯切身利益的问题,同时也是很多人重点关心的内容。那到底缓刑从什么时候开始......


·深圳工伤鉴定网上申请是否可以
      现在您在生活当中已经习惯了网络给您带来的便利。并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生活当中的很多一些事务都能够通过网上进行办理。因此好多员工在受伤以后,因为需要治疗的原因或者是其他各种各样的情况......


·法定代表人
      当事人被聘任为经理并登记成法定代表人,双方已形成了委托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被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当事人已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明确提出要求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该行为表......


·北京工伤认定费用标准是多少?
      在工作中最应该注重的是自身的安全问题,特别是从事危险性工作的工人来说,安全始终是放的第一位,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还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而在工作......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酒文化,现今很多工作的谈判也是在酒桌上进行的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酒文化,现今很多工作的谈判也是在酒桌上进行的,很多人被迫在喝完酒之后还要自己驾车回家,以至于到现在很多人都会酒后驾车,不管是什么原因酒后驾车都是违反交通法的,醉驾被......


·工伤人员死亡后什么待遇
      工伤人员死亡后什么待遇一、工伤人员死亡后什么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按工程量结算的算劳动关系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