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

  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
  现代社会,很多人想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这样就可以利用土地进行一些经营活动,同时也有一部分人觉得土地对自己来说没有什么利用的价值想要转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提交材料。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这个问题以及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所需材料
  
  1、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表
  
  2、委托交易单位写出委托申请;(公开交易)
  
  3、交易地块权属证明,即原土地使用证正本;
  
  4、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委托申请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规划文件,包括《规划用地许可证》等;
  
  6、村委会地价款已缴交证明;
  
  7、交易土地的地价评估报告;
  
  8、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交易文件;
  
  9、交易土地的地上附着物说明,即房地产权证等;
  
  10、公司章程;
  
  11、交易土地的宗地图2份、地籍图5份以及磁盘;
  
  12、因实现土地抵押权的,需提交《他项权利证明书》、借款合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签订的《同意转让协议》等有效证件;
  
  13、因法院判决、裁定的,需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14、因企业改制的,应提交国资办的改制的相关文件等;
  
  15、因旧城改造的,应提交收地协议、拆迁令以及拆迁范围权属证明等。
  
  (二)参加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购的需向交易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申购登记表;
  
  2、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交易文件;
  
  3、公司章程;
  
  4、竞买保证金;(公开交易)
  
  5、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委托申请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一)办理交易鉴证程序
  
  1、交易中心接到交易申请材料后,对双方的交易行为进行验证、审核,符合转让条件的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批准后由交易中心主持交易双方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合同书》。
  
  2、受让方按合同规定缴付地价款和政府有关税费;
  
  3、 地价款交齐后,交易中心将交易材料移交市国土资源局,受让方按有关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
  
  (二)办理公开交易程序
  
  1、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前期工作
  
  (1)申请转让方凭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到交易中心提出转让申请;
  
  (2) 对改变用途的或规划条件的,需报市规划部门批准;
  
  (3) 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
  
  (4) 批准后,交易中心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并对交易底价、交易条件等进行确定。
  
  (三)实施操作
  
  1、交易中心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公告、须知等),并进行发布;
  
  2、接受竞买申请,参与竞投、竞买人员按公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报名,并提交有关资料;
  
  3、交易中心对竞投、竞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交易中心按公告时间及要求组织投标、评标、拍卖、挂牌和上网竞价等交易工作;
  
  5、组织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
  
  6、发出缴款通知书,受让人缴纳成交地价款、有关税费和交易服务费;
  
  7、成交地价款扣减有关费用后,余款返还给委托方;
  
  8、 地价款交齐后,交易中心将交易材料移交国土资源局,受让方按有关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
  首先您需要提交的就是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其次,还需要提交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土地权属证明等材料。对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许多,因此,我们建议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话,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总结: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现代社会,很多人想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这样就可以利用土地进行一些经营活动,同时也有一部分人觉得土地对自己来说没有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诉讼离婚第二次判离的标准是什么
      由于很多人都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在准备上面不充分,也不清楚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是什么,往往导致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这样也就会出现第二次起诉离婚。那实践中,诉讼离婚第二次判......


·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是判断一个工程建设好坏的重要判断标准。工程质量的形成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它分为好几个方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方面。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建设项目可行......


·一、3岁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3岁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


·一、彩礼返还原告辩护可以申请吗?
      一、彩礼返还原告辩护可以申请吗?彩礼返还原告辩护是可以进行申请的。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


·需要给。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的义务
      需要给。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的义务,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只要具备劳动能力,即使暂时没有收入,也不能以没有收入为由而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双方协商,有条件后继续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