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对于未成年工,虽然我国法律中允许单位招用,但此时也是要对未成年工提供全面的保护。按照我国《劳动法》中的规定,单位不能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一些工作,那到底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二、单位招收未成年工要办理哪些手续
  
  劳动部门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用人单位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须持此《登记证》上岗。
  
  上述我们为您总结了一些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而要是单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安排过重的工作给未成年工的话,那么此时劳动者可以到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对于未成年工,虽然我国法律中允许单位招用,但此时也是要对未成年工提供全面的保护。按照我国《劳动法》中的规定,单位不能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一些工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自愿放弃工伤鉴定协议书是怎样的?
      职员在工作中受伤后,若职员与用人单位就各项工伤赔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后,即不再需要做工伤鉴定。在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之前,为了避免纠纷,一般会要求职员书写自愿放弃工伤鉴定协议书,但是不......


·公司法资本维持原则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法资本维持原则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公司法调整着我国的商业活动经营等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涉及到的一......


·劳动仲裁对法人的后果?
      劳动仲裁对法人的后果有哪些一、劳动仲裁对法人的后果有哪些公司拒不执行劳动仲裁,此时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会冻结企业的财产、资产、银行账户。如果此时企业......


·醉驾交警结案后下一步是什么?
      醉驾交警结案后下一步是什么?醉驾交警结案后下一步如果不够判刑就罚款,治安拘留。要是够判刑还要立案侦查,报检察院逮捕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宣判。2015年酒驾处罚标准按照......


·洗钱多少金额会定罪?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洗钱行为就构成洗钱罪,没有金额起点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认定具体如下:1、洗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2、多次实施洗钱活动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3、......


·厦门亲子司法鉴定有哪些隐患?
      在当今社会中,亲子鉴定的现象很常见,多是出于对离婚、领养等特定的需求而设定的,需要对方提供司法鉴定。这种现象在厦门尤其多,据调查发现,厦门亲子司法鉴定事件平均每天超过3起,但是也存在......


未成年工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