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违纪辞退的条件都有哪些

  在经过工会认可之后制定的单位内部章程,其实对单位所有的在职职工都是具有效力的。而很多单位也会在内部章程中规定,对于违纪的职工,单位有权进行辞退。不过此时因为违纪辞退职工的,也会受到条件限制。那具体的条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违纪辞退的条件都有哪些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依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违纪辞退的条件:(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 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二、违纪辞退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应坚持的原则:(1)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2)企业辞退违纪职工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3)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
  三、被辞退后怎么取得辞退证明?
  在实践中,劳动者在正常无法得到辞退证明的时候,可以采取变通的办法取到辞退的证明的,我们建议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工作交接单
  在办理工作交接过程中,在工作交接单上写上离职原因为“辞退”,并想办法让单位盖章或者法人签字。有的没有工作交接单的,就自己想办法打印一下工作交接单。自己手中的一定要是原件,否则用处不大。记住:制作的要及时,不要和公司索要赔偿没有结果后,再制作,那个时候公司就警惕了,盖章的可能性不大。
  2、离职证明
  现在找新的工作,新单位都要离职证明,要求单位开据离职证明,合情合理。如果能够写明是被单位辞退的,更好。不能写得就只写离职事实也可,离职原因仲裁时由单位举证去吧。
  3、录音
  录音一定要录取公司主要领导的,特别是法人的,其他人的用处不大。要清楚,内容完整。特别提醒:取证时机要注意,要在通知你辞退得一两天内,先拿到辞退证明,再谈经济赔偿的问题,一定要在单位还不是太防范你时,去取到这些证据。否则单位警惕,你将很难拿到有力的证据,因此建议发生辞退的前兆时及时学习劳动法知识或者咨询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一套完整周密的的方案,这样才能为你今后的索赔奠定基础。在违纪辞退职工的情况下,此时的违纪不一定就是违反单位内部规章,也是有可能出现违法犯罪的情况,而在此时单位辞退职工就属于合法的情形,职工也是不能因此要求单位做出赔偿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在经过工会认可之后制定的单位内部章程,其实对单位所有的在职职工都是具有效力的。而很多单位也会在内部章程中规定,对于违纪的职工,单位有权进行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非法搜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每个人都享有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的权利,也就是说,个人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和事务不受侵犯。非法搜查行为从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这种平衡,所以刑法对其进行了制约、规范。那到底非法搜查罪量......


·如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在当代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各大中小型企业更新换代的速度也是非常的快,很多企业因为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出现了一些其他的情况决定不再经营下去了,这个时候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的。那......


·当事人撤诉诉讼时效中断吗?
      当事人撤诉诉讼时效中断吗?撤诉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解决?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解决?一、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解决1、处理纠纷,提供证据很重要。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起诉离婚撤诉怎么处理?
      起诉离婚撤诉怎么处理?1、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吗?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符合以......


·当事人撤销婚姻需要出庭吗?
      在生活中,登记结婚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如果被人胁迫结婚,那么这个婚姻就可以认定为可撤销婚姻。撤销婚姻也有规定的法律程序和方法,必须按照法定流程进行。提起撤销婚姻后就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


违纪辞退的条件都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