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
关于离婚,在我们的生活周围是经常看到和发生的。离婚会关系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这一直是个很头疼的问题,对于孩子来说更是伤害,不管怎么说,离婚到最后受伤的都是孩子,那么没离婚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怎样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三、变更孩子抚养权条件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影响的因素有很多,具体对于没离婚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的问题文章之中已经一一罗列出来了,国家法律对于没离婚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这一方面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总结:关于离婚,在我们的生活周围是经常看到和发生的。离婚会关系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这一直是个很头疼的问题,对于孩子来说更是伤害,不管怎么说,离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一人公司与股东发生关联交易合法吗?
一人公司与股东发生关联交易合法吗?合法的,只要符合相关程序规定即可。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条......
·固定收入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固定收入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
·保险代位权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保险代位权的法律意义是什么?一、保险代位权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的求偿权的权利。保险代位权为财产保险以及同财产保险具有相同属性的......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协议书范本
在夫妻离婚之后,因为客观情形会发生变化,因此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其实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而此时离婚之后的夫妻能够协商进行抚养权变更肯定是最好的,这样的情况下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往往也比较......
·如何进行非法行医罪主体认定
如何进行非法行医罪主体认定现如今,人们对非法行医罪定义还不是很明确。非法行医罪,是指没有获取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私自从事医疗方面的行为,触碰到的后果会很严重,不仅会受到相应的法律上的处......
·一、父亲如何继承儿子的遗产?
一、父亲如何继承儿子的遗产?父亲继承儿子遗产的方式主要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
离婚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