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司法鉴定也越来越普遍。司法鉴定是对于一些专业性的问题进行的鉴定,由于它的专业性,法院对司法鉴定的结果一般都会比较重视,它对于案件是否可以胜诉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有哪些事项不能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能做司法鉴定的事项有哪些?
  
  (一)鉴定委托的审查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二)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二、司法鉴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申请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作为诉讼中的当事人,在做司法鉴定之前应对司法鉴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作一个大概的了解。不同的司法鉴定项目应由不同的机构进行,做司法鉴定的机构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否则不能受理鉴定要求,同时在鉴定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鉴定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检材,如果弄虚作假构成犯罪,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总结:随着人们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在诉讼过程中进行司法鉴定也越来越普遍。司法鉴定是对于一些专业性的问题进行的鉴定,由于它的专业性,法院对司法鉴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废止的依据是什么?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废止的依据是什么任何的国有资产都是不允许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有所流失的,而国家在管理国有资产的这一块主要是依靠于针对国有资产的评估进行的。且通过国有......


·一房多卖的规定有哪些?
      一房多卖的规定有哪些?商品房一房多卖也叫商品房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就同—商品房订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合同,将房屋先后卖于数人,形成数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行为。在处理商品房多重买卖......


·向朋友讨债技巧有哪些
      向朋友讨债技巧有哪些向朋友讨债技巧1、登门讨债所谓登门讨债就是指债权人或者讨债人走出去,到债务人的所在地,到债务人大本营去,和债务人直接进行面对面的交涉、协商,直接向债务人就债......


·成立故意伤害犯罪判几年
      成立故意伤害犯罪判几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


·招标文件应当怎么写?
      招标文件应当怎么写?有什么内容?招标是进行招标的人为了筹措资金,事先发布公告进行招标。通过招标来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以及工程承包等等,从而来进行货物和商品的买卖。那么,招标文件应当......


·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一、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根据《民事......


司法鉴定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