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盗窃罪司法解释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被发现和抓捕的一种罪行之一,而这种罪行呢在被抓住之后所受到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有的盗窃罪会判三四年,而有的则会判到八年以上甚至十年,这是因为因为任何罪行都是有立案标准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了解一下盗窃罪司法解释2017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吧。
  
  一、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二、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盗窃罪司法解释202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三、盗窃量刑标准
  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盗窃罪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2、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盗窃罪量刑标准: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3、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盗窃罪量刑标准: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您读过上面的文章,现在应该大致了解了盗窃罪司法解释法定法规了,盗窃罪司法解释立案标准非常的严格,分为盗窃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三个阶层,但是呢虽然盗窃数额不同所收到的法律制裁有轻重之分,不过朋友们还是要谨遵法律法规,不要做触犯法律的事情,因为无论是判刑几年都是人生阅历中抹不去的污点,而且还会受到罚金处罚。
  
  
  
总结:盗窃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被发现和抓捕的一种罪行之一,而这种罪行呢在被抓住之后所受到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有的盗窃罪会判三四年,而有的则会判到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处罚是什么
      在我国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的这些是只有我国武装部队和公安机关才可以持有的,并且即使是属于国家执法机关人员,在使用枪支弹药的时候,也有着严格的报批流程,普通公民是根本没有办法接触到这些......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一、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其效力消灭的情形。专利权的终止有两种情形:1、因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即专利因其保......


·领取他项权证需要多久办理下来?
      领取他项权证需要多久办理下来?我们都知道现在贷款买房都是必须要办理一个他项权证,有了抵押的东西银行才会放贷,那么领取他项权证需要多久办理下来?如果手续都是合理、合法的话经过了相关......


·传唤和拘传的最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传唤和拘传的最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传唤和拘传的最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公安传唤和拘传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


·有关哺乳假从哪天计算2023
      有关哺乳假从哪天计算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哺乳假的时间长短规定由各地视情况而定。也就是说哺乳假一般是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算......


·寻衅滋事拘留私了还会受到处罚吗?
      寻衅滋事拘留私了还会受到处罚吗?现实生活中,您常常听到寻衅滋事会面临拘留,但大多数人对拘留处罚有哪些规定还不是很清楚。根据情节轻重,寻衅滋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如果寻衅滋事拘留私了还......


盗窃罪司法解释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