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购房的时候计算房价除了要知道单价外,同时还要搞清楚房屋的面

  在购房的时候计算房价除了要知道单价外,同时还要搞清楚房屋的面积,否则计算出来的房价注定就会对其中一方不公平。然而我们发现在购房的过程中,关于房屋面积有很多说法。那究竟我国对房屋的面积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对房屋的面积是怎样规定的
  为了规范商品房市场计量行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测量,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执行:(一)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组成和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二)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三)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各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四)商品房销售者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的计量监督检查。
  二、房屋面积缩水如何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该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选择退房或选择退款。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退款的,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的,该部分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有退房和退款两种选择,选择退房的处理办法与上等同,选择退款的,该部分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有什么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等,而在购房的时候其实也是对公摊面积支付了费用的,当然确定公摊面积一般是根据各户实际购买的房屋面积进行确定的。有种不成文的说法就是,购买的房屋面积越大,那需要支付费用的公摊面积也就越大。
  
  
  
总结:在购房的时候计算房价除了要知道单价外,同时还要搞清楚房屋的面积,否则计算出来的房价注定就会对其中一方不公平。然而我们发现在购房的过程中,关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名誉权隐私权的区别包括什么
      名誉权隐私权的区别包括什么一、名誉权隐私权的区别包括什么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


·重大疾病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我国司法机关在查明犯罪事实的时候,会由于自身司法水平的限制,对于一些专业案件的特殊问题,不是很了解。因此,也就对案件的事实不能够很好的查明。国家在面对这样的问题的时候,采取了由司法......


·国内商标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一、国内商标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国内商标流程主要是: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


·法人跑路股东怎么报案
      可以直接报警处理。公司法人跑了,股东有权要求也有义务要求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股东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人跑了,如果公司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没有达到破产的程度的,可以重新在变更一个法......


·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以什么为准?
      邮寄送达的送达日期以什么为准?在一些民事案件中,直接联系当事人有困难,人民法院就需要将有关文书通过邮寄送达给案件当事人。但是由于受距离等因素的影响,当事人收到文书的时间不能一概而论......


·关于监视居住最长多少时间
      关于监视居住最长多少时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


在购房的时候计算房价除了要知道单价外,同时还要搞清楚房屋的面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