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入职申请辞职再入职怎么写?

  一、入职申请辞职再入职怎么写
  
  可以联系原单位的你的直属领导,如果你工作没有犯错,并且有空余的岗位的,一般会让你入职。?
  
  可以这样写:
  
  领导:我之前由于个人原因申请离职,但是我很喜欢公司的文化,氛围,所以我想重新加入公司
  
  二、重新入职管理制度
  
  1、定义:重新入职是指自公司成立以来,与本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且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人员,经原单位权责主管核准,重新申请入职本公司相关职位的行为。
  
  2、试用期约定:依劳动合同法规定,重新入职不再约定试用期;
  
  3、申请重新入职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原任职年资半年或以上;?
  
  (2)非自动离职者;
  
  (3)不属于非自愿性离职者;
  
  (4)原任职期间,功过相抵后,未有记大过(含)以上记录;
  
  (5)原则上不接受三次及以上之重新入职者,呈总裁核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4、申请重新入职的人员符合3规定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经权责主管批准后可重新入职:
  
  (1)原任职年资满两年或以上,且离职前一年度考绩中至少含有一个A ,且不含B、C;?
  
  (2)离职期满半年或以上,且离职前一年度考绩中至少含有一个A或A ,且不含C。?
  
  5、重新入职者的职等职薪及年资的核定:
  
  (1)离职六个月(含)以内之重新入职者,原职等职薪任用,年资续计;
  
  (2)离职期满六个月且不满一年之重新入职者,原职等职薪任用,年资不续计;
  
  (3)离职期满一年及以上之重新入职者,职等职薪重新核定,但不得高于同等职位中位 薪资水平,年资不续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上文对重新入职相关内容的介绍,想必您已经知道入职申请辞职再入职怎么写了。向原公司递交入职申请,能否入职还是要取决于公司的态度,同时一般公司对重新入职的员工的管理制度与原先的员工的管理制度也不相同,具体的区别在上文中也有介绍,希望能带来帮助。
  
  
总结:一、入职申请辞职再入职怎么写可以联系原单位的你的直属领导,如果你工作没有犯错,并且有空余的岗位的,一般会让你入职。?可以这样写:领导:我之前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什么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什么一、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什么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识的事实内容和必须具有的意志状态。犯罪主观方面......


·法律规定网签备案去哪办理
      网签备案去哪办理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


·计件工资有没有加班费?
      对于领取计件工资的劳动者而言,一般是做完一件东西,那么领取一件东西的钱,工作的时间相对比较自由,对此很多人就认为计件工是不存在加班的,那也就没有加班费可言。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计件......


·施工公司在建造建筑工程的时候都会对工程的质量问题十分谨慎
      施工公司在建造建筑工程的时候都会对工程的质量问题十分谨慎,因为哪怕是工程的一个小小的质量问题也会导致最后的建筑不达标而出现危险,所以建造工程的专家为了更好地让工程避免风险作出了分类......


·离婚房产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离婚财产中涉及到金额最大很多都是房屋问题,房产分割成为了离婚纠纷发生的源头之一,而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可以遵守一定的原则双方协商或者是到法院诉讼解决,一般来说房屋分割的方式比较多,......


·哪些财产是不可以继承的
      哪些财产是不可以继承的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②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


入职申请辞职再入职怎么写?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