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查询网址是什么?

  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查询网址是什么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查询网址是什么
  保险从业资格证书可以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查询到。网址://circ.gov/web/site0/
  二、保险代理资格证书的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凡年满18周岁、具有大专以 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有行事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凡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资格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查询方法
  社会公众可通过互联网、声讯电话、手机短信三种方式查询保险营销员相关信息。
  (一)网站查询
  社会公众可以登陆保险中介监管系统网站,使用网站首页右侧中部的“查询平台”栏目,对资格证书持有人或保险营销员进行查询。任意输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资格证书号码三个查询条件中的一个,可实现对资格证书持有人信息进行查询;任意输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资格证书号码、展业证编号四个查询条件中的一个,可实现对营销员身份进行查询。
  (二)声讯查询
  社会公众可以拨打声讯电话并按照语音提示查询保险营销员相关信息。
  (三)短信查询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查询保险营销员相关信息。
  1、查询展业证的两种方式:输入查询指令“展业证a 展业证编号”或“展业证b 身份证件号码”。
  2、查询资格证书的两种方式:输入查询指令“资格证书a 资格证书编号”或“资格证书b 身份证件号码”。
  四、代理人分类
  保险代理是代理行为的一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保险代理行为的主体是保险代理人。通常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
  1、专业代理人
  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
  2、兼业代理人
  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主要有行业兼业代理、企业兼业代理和金融机构兼业代理、群众团体兼业代理等形式。
  3、个人代理人
  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个人保险代理人又分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和保险营销员。
  4、独立代理人
  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是营销制度的一个很好的补充,也是近年来新出的一个,相对传统营销制度,它的优点是层级非常少,可以直接对接保险公司,避免了过去体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另一方面,独立个人代理人也能给优秀的个人代理人提供一个更有利于个人事业发展的模式。
  根据特定的网址就可以查询代理人资格证书的有效性,只有具有代理人资格的人才可以销售保险,同时购买保险的人的合法利益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险种进行购买,确保不盲目购买保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总结: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查询网址是什么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查询网址是什么保险从业资格证书可以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查询到。网址://ci...#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
      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一、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


·房屋未入住能不交物业费吗
      房屋未入住能不交物业费吗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交纳相应费用。......


·上海征地补偿款标准是多少?
      随着城市征地拆迁的活动与日俱增,关于征地赔偿而引发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在上海这座寸土寸金的大都市,这样的事件更是多如牛毛,那么您又对上海征地补偿款标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房产继承中法律问题
      所谓继承是指在公民死亡时,其近亲属依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行为。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这里主要掌握以下三个条件,就可以正确理......


·一、续签劳动合同工资规定是什么?
      一、续签劳动合同工资规定是什么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工资待遇,所以,公司也有可能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提出降低该职工的工资标准,对于降低工资标准,很......


·在我国婚内抚养费怎么举证?
      在我国婚内抚养费怎么举证?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的存续期间,没有谁负担谁不负担的说法。离婚时或者离婚后,孩子归你直接抚养的话,才可以索要抚养......


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查询网址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