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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非法集资负责单位是谁?

  最近几年,在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频频发生,给不少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非法集资的危害是很大的,因为这类案件中受害人是非常多的。对于非法集资受害人来说,要想尽快的挽回损失,首先得知道到哪里去投诉维权才行。那么处理非法集资负责单位是谁?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处理非法集资负责单位是谁?
  案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对情节较轻、社会影响较小、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案件,由省级人民政府责令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非法集资活动,指导、督促其限期完成集资款的清理和清退。所述案件处置方式外,非法集资案件一般处置程序为:1、成立专案组。2、制定处置方案。3、公告取缔。4、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和确认。5、资产负债审计和资产评估。6、资产清收、保全和实物资产的变现。7、集资款项清退。
  二、非法集资款如何清退?
  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集资参与者集资额比例予以清退。对跨区域案件,由牵头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损失的,由集资参与者自行承担。第五十条清退集资款工作可按以下程序进行:1、协调有关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清退集资款协议,明确集资款清退工作的操作流程。2、解封、归并清退资金。3、实施清退。
  三、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综上所述,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置非法集资负责单位是辖区内人民政府。人民群众遭遇非法集资后,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对于案情属实的,政府部门会组成专家组,会同公安机关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侦查。对于情节较轻、有偿还能力的非法集资案件,政府部门会要求其停止集资行为,并将集资款原路返回集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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