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进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进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民事诉讼一般是由原告当事人提起,经过审核、立案、再缴纳相关的诉讼费用,如果案件符合受理的条件,就进行开庭审理,做出判决。然而,我国的司法也离不开监督,这是防范司法作假、贿赂的重要制衡手段。那么,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进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 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等规定审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再审。不得因指令再审而降低再审启动标准,也不得因当事人反复申诉将依法不应当再审的案件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条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一般应当由裁定再审的人民法院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四)项、第(五)项或者第(九)项裁定再审的;
  
  (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
  
  (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
  
  (四)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情形。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由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审理,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裁定再审的,应当提审。
  
  第三条 虽然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可以指令再审的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审:
  
  (一)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审理后作出的;
  
  (二)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
  
  (三)原审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原审人民法院对该案无再审管辖权的;
  
  (五)需要统一法律适用或裁量权行使标准的;
  
  (六)其他不宜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情形。
  
  第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一般应当通过庭审认定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但原审人民法院未对基本事实进行过审理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的,上级人民法院不得以基本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
  
  第五条 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有下列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审:
  
  (一)原判决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
  
  (二)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三)未经合法传唤缺席判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五)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第六条 上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应当在裁定书中阐明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的具体理由。
  
  第七条 再审案件应当围绕申请人的再审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判。对方当事人在再审庭审辩论终结前也提出再审请求的,应一并审理和裁判。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构成另案诉讼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
  
  第八条 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原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和提出反诉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审查决定是否准许。当事人变更其在原审中的诉讼主张、质证及辩论意见的,应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应的证据,理由不成立或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的审判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以上就是关于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进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全部内容和答复。根据上文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我国对于监督这方面是下足了功夫的,为了更好的管理和治理国家,在司法上施行监督是必要的手段。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总结: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进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的民事诉讼一般是由原告当事人提起,经过审核、立案、再缴纳相关的诉讼费用,如果案件符合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
      现如今由于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都没有进行过婚检,导致在婚后出现很多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在婚后发现配偶有生理缺陷,此时木已成舟双方已经是夫妻了,要是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缺陷的话,是否可以......


·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
      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一、分包合同管理程序项目经理参与拟定合同草稿项目控制部拟定合同草稿项目管理中心初审合同草稿项目控制部与与分包沟通、洽商合同、确定合同内容,项目经理......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官费是怎么收取的?
      如今,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产活动越来越依赖网络,可以说,从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都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满足,所以,各种软件APP都被开发了出来,那么作为软件开发者,也必须了解软件著作权的相关......


·最新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最新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为防止对方将财产转移、隐瞒的,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但必须要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就是要提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接下来,我们就来告......


·婚内财产协议书怎么写有效
      婚内财产协议书怎么写有效一、婚内财产协议书怎么写有效1、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比如要明确各自名下有哪些财产,包括房屋的坐落、银行存款、股票账户、公司股权、个人物品等明确......


·我国法律规定黑校车超员怎么判刑?
      我国法律规定黑校车超员怎么判刑?人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才能有效的避免交通事故,可超载超员问题还是时常发生。对于广大的校车使用者和相关者来说,安全问题一直都是其关注的重点。那么,我......


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进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