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

  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国家征收后,政府需要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一定的征地补偿,以保证农民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然而农民的收入是由转移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以及工资性收入等组成的,那么,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一、转移性收入包括哪些方面内容?转移性收入包括离退休金、价格补贴、赡养收入、赠送收入、亲友搭伙费、记帐补贴、出售财物收入等。离退休金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给退休、离休人员的全部收入。包括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离休人员的离休金和生活补贴,因公致伤退休、离休人员的护理费,退休离休人员异地安家的安家补助费,宿舍取暖补贴,医疗费,困难补助等。1、价格补贴指非职工得到的各种价格补贴。职工得到的价格补贴一律记入工资中。赡养收入指亲友因赡养和抚养义务而给家庭的现金。赠送收入包括亲友赠送的现金和现金性质的遗产收入。赠送收入与赡养收入的区别是赠款的亲友对本家庭成员无赡养和抚养义务。记帐补贴指城市住户调查户因记帐所得到的现金,包括统计部门或工作单位所给的补贴,不包括实物部分。2、出售财物收入指调查户出售财物所得到的收入,如出售废旧物资、自行车、电视机、手表、衣服、家具等。不包括出售当年新购的自行车、电视机、手表等贵重物品的收入。这部分收入的处理办法是:先按贵重物品的原价在出售月份作其他借贷收入记帐。如果出售所得小于原价,同时将差额作为其他商品支出记帐;如果出售所得高于原价,则将差额作为其他转移性收入记帐。在填报年(季)报时,应从当年(季)的购买商品数量和支出金额中扣去该件贵重物品的数量和金额,并从其他借贷收入中相应扣去该件贵重物品的金额。出售其他新购的贵重商品,如衣服、家具等也可参照执行。出售上年度所购的商品或贵重物品的收入,全部作出售财物收入统计,不作任何扣除。代亲友购买或营业性的购销活动不包括在内。其他转移性收入包括从各种意外事故中得到的补偿和由于各种灾害从非营利性的机构得到的捐赠等收入。二、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主要指政府的各种财政补贴。但征地补偿不属于财政补贴,故而征地补偿不算转移性收入。征地补偿虽然是由政府支付的,但是却是农民应得的经济补偿,故而不属转移性收入,也即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的说法是错误的。对于农民来说转移性收入,主要是指政府的财政补贴。政府是不得用财政补贴来抵付征地补偿的,不想按照征地补偿的标准进行支付。
  
  
  
总结: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国家征收后,政府需要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一定的征地补偿,以保证农民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然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除了房租之外,房东都是会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除了房租之外,房东都是会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的房租作为租房的押金,当然,这虽然不是法律中强制性要求的,但却是一种行业习惯,并且一般情况下最后押金都需要退还......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是什么?法院在接受与公民主观情感有密切关系的案件时总是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才能做出判决,尤其是在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养权争议就更加让法官难以判断......


·房屋税费缴纳要约定好
      房屋税费缴纳要约定好回迁房的买卖涉及到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这两次税费应当如何承担,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北京市是我国的首都,人流量大,人口密集,交通堵塞也是十分的严重,所以生活在北京的人想要开车出门,在路上花费的时间都会很长,北京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交通事故,轻则住院治疗,重则人员死亡,......


·什么属于民事诉讼案件?
      什么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审理的案件大体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三类,不同的案件适用的法律不同,如民事案件就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处理。公民自身权益受到......


·终止劳动合同书的情形是什么?
      终止劳动合同书的情形是什么一、终止劳动合同书的情形是什么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