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甘肃征地补偿价是如何确定的?

  甘肃征地补偿价是如何确定的?最近今年,甘肃省加大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修建了不少铁路公路。在政府搞建设过程中,势必要征收到农民的一些土地。落实好征地补偿是征地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甘肃省为此出台文件,明确补偿标准。那么甘肃征地补偿价是如何确定的?下面我们通过甘肃省相关文件和您讲一讲。一、甘肃征地补偿价是如何制定的?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测算区域内征收农用地中的水浇地、旱地、牧区草地,征收林地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的0.4倍补偿,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30倍补偿。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测算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占用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补偿,参照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不予补偿。二、政府如何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土地征收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整更新征地补偿标准对于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握好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后建设费用增加、被征地农民受益变化,统筹考虑、周密安排,确保新旧补偿标准衔接有序、平稳过渡。要细致细心细微地部署征地补偿事宜,将已经显现的、可能出现的、难以把控的问题梳理细化出来,制订工作预案,强化工作责任,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严肃纪律,规范土地审批管理,不允许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前突击批地,不允许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延迟支付补偿安置费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足额兑现征地补偿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和挤占征地补偿费用,严肃查处土地征收中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的自觉性,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综上所述,根据甘肃省有关政策,甘肃征地补偿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两大块。征地补偿标准是按照被征用土地统一年值计算的,耕地按照年值的30倍发放补助款,而草地则为征地的0.4倍。征地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款先发到村委会手中,由其进行分配和管理,原则上发给农民的部分不得低于80%。
  
  
  
总结:甘肃征地补偿价是如何确定的?最近今年,甘肃省加大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修建了不少铁路公路。在政府搞建设过程中,势必要征收到农民的一些土地。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关于打架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打架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打架斗殴是我国公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只要表现之一,根据斗殴的后果与情节不同,会分别使用来自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中的相关法条。下文中,我们将会针对关于打架的法......


·北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
      北京房源市场资源多,受到了广大北上漂人们的喜爱。在寻找租房的同时,也要认真看待租房合同里的一些细则。那么,北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下文是关于北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的详细介绍,请您继......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情形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已经有多年,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因此,加强国有企业改制势在必行。通过有效的改制,可以帮助国有企业优化股权结构。一......


·公司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公司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法律援助劳动法涉及的应该如何申请
      法律援助劳动法涉及的应该如何申请法律问题在处理的过程是非常严格的,同时法律问题的专业性也是比较强的,一些没有经历能力请律师的朋友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解决劳动纠纷的问题的时候也可以申......


·专利权侵权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专利权侵权的管辖法院是哪里?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


甘肃征地补偿价是如何确定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