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释义是什么

  我国公民对宗教的信仰,任何人和执法机关都没有权利进行干涉或者剥夺。如果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是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的。对于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释义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为您整理详细的资料。对于这一法律常识,想要了解的小伙伴们可以一起来看一下。
  
  一、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释义是什么?
  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的手段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情况。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相关说明
  1、情节是否严重,是区分本罪与一般这方面的违法行为的界限。“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情形。认定本罪时,特别要注意严格划清合法的宗教活动和利用宗教活动从事非法活动的界限。2、这里所指的“宗教信仰自由”,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民既有信仰宗教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二是公民有选择信仰不同宗教的自由;三是在同一个宗教内有信仰不同教派的自由;四是有信教和退教的自由。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构成特体主体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行为是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这里的非法剥夺,是指以强制等方法剥夺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剥夺方法包括:非法干涉公民正常的宗教活动;强迫教徒退教或者改变信仰;强迫公民信教或者信仰同一宗教的某一教派;非法封闭或者捣毁合法的宗教场所、设施等。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51条的规定,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是指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的手段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情况,应当立案追究。在以上资料当中,我们详细的为您介绍了,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释义是什么的问题。可以看出,如果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造成了一定的严重后果,是会被判处刑罚的。当然我国法律中的宗教信仰自由,不包括一些违法犯罪的宗教,对于一些违法国家法律纪律的邪教,国家法律也是不允许存在的。
  
  
  
总结:我国公民对宗教的信仰,任何人和执法机关都没有权利进行干涉或者剥夺。如果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是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的。对于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什么行为作前提?
      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什么行为作前提?一、违约责任的概念是什么?是指合同当事人、第三人由于自身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必须承受的法律......


·失火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失火罪处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


·公司对员工索要违约金是否合法?
      一、公司对员工索要违约金是否合法?公司对员工索要违约金是否合法,要看员工是否违反了相关劳动合同规定,如果员工违反了规定,则公司向员工索要违约金是合法的。只要劳动合同到期,即使继续......


·公安机关立案后多长时间办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多长时间办案?公安机关立案后就会办案的,但破案的时间是不确定的。《刑法》第八十七条当中规定的对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具体规定如下:(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


·工厂倒闭社保断交怎么?
      工厂倒闭社保断交怎么?一、工厂倒闭社保断交如何办?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


·重庆车祸误工护理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车祸误工护理费用标准是怎样的?重庆车祸误工护理费用一天200元左右,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释义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