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诉讼事故赔偿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诉讼事故赔偿处理流程是怎样的现如今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车祸,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都能够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相关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事故赔偿问题上,有着专业的处理流程,法院在审理这些事件的时候,会严格按照我国的法律流程来进行。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交通诉讼事故赔偿处理流程是怎样的问题。
一、交通诉讼事故赔偿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二、交通事故打官司有必要请律师吗?
实践当中,很多受害人因为不懂交通事故索赔的法律知识,又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等其发现自己实在无法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再来找律师时,往往已错过了很多重要时机。对此,我们特针对一般交通事故类型的几个重要阶段,讲解律师在其中的作用。
《事故认定书》作出前这个阶段由律师开始介入的好处是,在认定书未作出前,就开始注重各种证据的收集,受害人一旦对认定书作出结果不服时,律师可以及时申请复核等;
《事故认定书》作出后,调解或诉讼前(未出现伤残或死亡的情况此阶段,关键点在于责任划分后,如何索赔向谁索赔索赔多少是调解还是诉讼等一系列的专业问题不同的人操作会有不同的结果,专业律师的操作百分百会让受害人利益最大化;
伤情或伤残鉴定前伤残级别的不同极大影响获取赔偿的金额,何时进行伤残鉴定,选择什么样的鉴定机构都会有不同的结果。实践中曾经发现受害人自己寻找鉴定机构为 10 级,而律师寻找的鉴定机构为 8 级,原因在于不同的伤残情况寻找相应的鉴定机构尤为重要,专业律师可以为受害人在最适合的时候,寻找最为适合的鉴定机构;
伤情或伤残鉴定后此时律师的关键在于,对鉴定结果评价是否需要重新鉴定作出评价,以及鉴定结果出来后,如何计算赔偿项目以及确定赔偿义务主体,一般情况下出现严重伤亡情况,专业律师都不会建议快速调解;
调解结果不满或者诉讼结果不满一般情况下,到了这个阶段,若伤情或伤残结果几乎定下来的话,专业律师在赔偿项目计算方法、受害人适用何种标准提供专业指导。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法院会在受理后7日内进行立案,然后进行开庭审理,法庭调查等相关流程来进行处理。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我国会有专业的部门对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调查清楚原因以后才会处理相关的赔偿事宜。所以您在日常驾车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
总结:交通诉讼事故赔偿处理流程是怎样的现如今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车祸,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都能够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标价设置错误属于价格欺诈吗
标价设置错误属于价格欺诈吗?如果不是故意设置错误的,则不属于价格欺诈,如果是故意的,就属于价格欺诈。属于价格欺诈的情形是: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是哪些
在下面所说的这三种情况下面,所有的人使用相关的专利都不会构成侵权:(一)首次进行销售:享有专利权的当事人制造、进口或者是者经过了享有专利权的当事人的许可之后制造、进口的相关的专利产品......
·发生哪些情况可以判定为工伤?
发生哪些情况可以判定为工伤?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典型的工伤,包含了......
·洗钱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洗钱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类型?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类型有哪些一、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类型有哪些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办假离婚证是否违法?
现在很多大城市对商品房实行限购政策,一些人因为不符合购房条件而动起了歪脑筋。有的夫妻办理假离婚手续以骗的购房指标,更有甚者,找到黄牛办了假离婚证。这种行为其实充满了风险,那么办假离......
交通诉讼事故赔偿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