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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未成年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未成年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未成年的成长关乎着国家的未来,我国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在许多法律法规当中,对未成年人都有着明显的保护措施。民法总则作为一般民事纠纷的一项基本法规,针对未成年的监护人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民法总则未成年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
  
  一、民法总则未成年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其监护顺序】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在理解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在先顺序人优先于在后顺序人担任监护人。但是,此顺序可依监护人的协议加以变更。2、在先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既可全体同作监护人,也可依其协议只由部分人做监护人。
  三、什么是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法律术语。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法定监护人就是具有监护责任的对象。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由一人或多人担任。
  四、监护人要履行哪些监护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以上资料当中,我们针对民法总则未成年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一般来说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当父母死亡或者没有能力介入的情况下,基监护顺序应当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这些顺序进行。同时监护人在对未成年进行监护的时候,必须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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