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果现实中因为房屋出租而产生了纠纷的话,可以供当事人选择的解

  如果现实中因为房屋出租而产生了纠纷的话,可以供当事人选择的解决方式有调解、仲裁、诉讼。此时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想,选择恰当的方式来对房屋租赁纠纷进行处理。那要是通过诉讼方式的话,此时该怎么确定房屋出租的纠纷管辖法院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解答。
  
  一、怎么确定房屋出租的纠纷管辖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1986年1月7日)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上述规定仍是确定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权的有效意见。
  
  (1)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二、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类型
  
  具体来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 房屋损坏赔偿;
  
  2. 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
  
  3. 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
  
  (二)租金支付纠纷
  
  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 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 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 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
  
  (三)其他纠纷
  
  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
  
  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知道房屋出租的纠纷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是房屋所在地的法院,但此时仅仅是确定了地域管辖,还要进一步确定级别管辖才行。只要涉及到的金额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那通常都是有基层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处理。
  
  
总结:如果现实中因为房屋出租而产生了纠纷的话,可以供当事人选择的解决方式有调解、仲裁、诉讼。此时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想,选择恰当的方式来对房屋租赁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拆迁协议公证需要审查什么
      拆迁协议公证需要审查什么进行房屋拆迁的,在法律范围内作出了拆迁补偿协议之后,很多当事人还会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当然,此时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需要作出严格的审查,而后才会对协议作出公......


·携带多少毒品判死刑
      对于行为人携带毒品的行为,要么会被认定为运输毒品罪,要么就会构成走私毒品罪。在构成的不同的犯罪下,携带毒品的数量不同,此时最后的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那究竟携带多少毒品判死刑呢?对此......


·女方提出离婚的后果是什么
      女方提出离婚的后果是什么?女方提出离婚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将不再是夫妻,不需要尽夫妻相关的义务。另外,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


·夫妻离婚丈夫转移财产怎么办
      夫妻离婚丈夫转移财产怎么办在一方有故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时候,其实就算夫妻没有离婚,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并且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若离婚的时候有这一行为,那往往就是对行为人不......


·行政处罚证据刑事案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是我国法律处罚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起到规范以及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并帮助其改正约束,还没有上升到刑事案件的高度。但在刑事案件中,能否因为证据不足而转换为行政处罚呢?下面是由......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是什么意思?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是什么意思?1、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意思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分割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2、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


如果现实中因为房屋出租而产生了纠纷的话,可以供当事人选择的解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