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几种

  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几种
  
  在合同当中,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约定管辖,但是法律明确规定约定管辖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否则的话该约定就是无效的。而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情况下约定管辖无效。接下来,我们为您分析解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由此可见,协议管辖是指合同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以书面形式约定管辖法院。其约定可以是合同中的条款,也可以是单独订立的管辖协议。虽然我国《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十八年之久,但是实践中,不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这一规定仍不理解或者不完全理解,致使合同双方达成的协议管辖条款无效。具体表现为:  
  
  一、协议管辖约定不采取书面形式的无效。
  
  因为《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前达成的选择管辖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
  
  二、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确的无效。
  
  如“发生合同纠纷由供方所在地处理”的约定,是向供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还是向供方住所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约定不明确,造成双方当事人对约定的理解产生争议,致使约定无效。
  
  三、协议管辖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合同的双方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五个法院中选择某一个法院,约定上述两个以上法院或者约定上述五个以外的法院管辖的均无效。
  
  四、合同中约定既诉讼又仲裁,供合同双方选择的条款无效。如“若产生合同纠纷对可向供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向有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双方要么约定向某一法院提起诉讼,要么约定向某一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同时约定提起诉讼法院和申请仲裁机构的无效。
  
  五、按次列举几种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无效。
  
  如在合同中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一)自行协商解决;
  
  (二)向人民调解中心请求协商;
  
  (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向法院提起诉讼等。”这样的约定不但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管辖确定性原则,也违反了我国《仲裁法》总则有关规定,换句话讲,仲裁前置不是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必经程序,故致约定无效。
  
  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合同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达成的管辖协议无效。
  
  因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七、诉讼前仅为合同一方当事人书面意思表示。
  
  如“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法院管辖,”而合同的另一方未作书面表示同意的无效。但口头同意,诉讼后仍然承认,或在法院期限内未提出书面管辖异议的除外。
  
  八、协议管辖约定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无效。
  
  合同双方只能对第一审法院管辖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协议,不得对第二审法院管辖的合同纠纷案件和专属管辖纠纷案件进行协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已作了明确的规定。
  
  九、双方当事人只能就经济合同纠纷适用协议管辖的规定。
  
  具体地适用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所成立的经济合同适用协议管辖之规定,而其他如涉及身份关系民事协议、不平等主体间的行政、劳动法律关系的合同均不能适用协议管辖之规定。
  
  十、其他被人民法院确认为协议管辖无效的。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协议管辖约定被法院确认为有效的,即使合同无效,也应由合同双方诉讼前约定的法院管辖;协议管辖约定确被认为无效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民事诉讼法》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答辩状的法定期限(15日)内书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
  
  约定管辖又可以叫做协议管辖,这是当事人就日后发生纠纷,提前协商确定一个可以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我国法律允许当事人这样做,但同时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几种在合同当中,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约定管辖,但是法律明确规定约定管辖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否则的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误工费会不会看银行流水
      误工费会不会看银行流水只要是公司工资流水就可以作为证据。银行流水一般需要最近6个月。分工资流水和现金流水。银行专用纸打印,结息要准确,金额要达到。按揭、贷款、签证、入职。......


·员工发生伤残公司往往会给伤残的家属发放抚恤金,生活中这种情况
      员工发生伤残公司往往会给伤残的家属发放抚恤金,生活中这种情况很常见,人们常把一次性抚恤金等同于我们常说的抚恤金,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远远要比普通抚恤金的要求高,......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计......


·劳动者平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者平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根据规定标准工时制一般一天工作8个小时,而在八个小时之后就属于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不过此时单位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不过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一个轻伤二级一个轻微伤怎么赔偿怎么判决?
      一个轻伤二级一个轻微伤怎么赔偿怎么判决?1、二级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


·对于招非法童工要坐几年牢?
      对于招非法童工要坐几年牢?一、对于招非法童工要坐几年牢?非法的招用童工会坐几年牢这是没有具本的规定,就要看实际的情况;(1)将使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犯罪化《刑法修正案四》第244条......


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几种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