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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随着近年来我国对毒品危害的不断宣传,如今我国的吸毒贩毒的违法活动已经在逐步下降。但是,如果社会中存在有吸毒的人员的话,对社会的危害力还是非常大的,不仅如此,吸毒还会危害到身边的朋友,甚至是家人。在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吸毒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规定是什么?
  
  一、吸毒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规定是什么?
  吸毒是违法的。仅仅是吸毒,虽不构成犯罪,仍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吸毒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吸毒成瘾的,国家可以进行强制戒毒,时间为两年,必要时还可以延长一年。从法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吸毒是单纯的自伤行为,并不直接侵害他人的法益。就像自杀、自残行为并不触犯法律一样,这种自伤行为并不在刑法的保护的范围之内。或者换句话说,吸毒是一个人纯粹的个人行为,在不对外界产生消极影响之前,是没有惩戒的必要的。另一方面讲,吸毒者可以被视作药物依赖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吸毒成瘾是一种发生在大脑的慢性复发性疾病,吸毒者属于疾病患者。
  二、吸毒的危害
  1、对身心的危害(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2)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吸毒还会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2、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 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 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 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 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3]
  3、对人体的机理的危害
  目前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属于阿片酊药物。在正常人的脑内和体内一些器官,存在着内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体。在正常情况下,内源性阿片肽作用于阿片受体,调节着人的情绪和行为。人在吸食海洛因后,抑制了内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渐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状态,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冰毒和摇头丸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现在有不法分子说吸冰毒不会让身体上瘾。引诱青少年走入歧途。这种观点是绝对错误的。青年人要有决心要坚决抵制。吸毒者结局多是家破人亡或被关入戒毒所。在上述资料中,我们针对吸毒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的法规当中,尽管没有把吸毒纳入犯罪行为当中,但是吸毒是属于违法的,也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制度。尽管吸毒不构成犯罪,但是我国公民一定要知道,吸毒对自己的危害真的是无法估量的,生活当中一定要远离毒品。
  
  
  
总结:其实随着近年来我国对毒品危害的不断宣传,如今我国的吸毒贩毒的违法活动已经在逐步下降。但是,如果社会中存在有吸毒的人员的话,对社会的危害力还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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