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生活当中,很多公司在租房的时候,根据自己的实质需求会选择相

  在生活当中,很多公司在租房的时候,根据自己的实质需求会选择相应的房产。所以生活当中有一些毛坯房,也是可以对外进行出租的,并且毛坯房的租金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但是毛坯房在进行出租的时候,也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和流程。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生活当中毛坯房怎么出租?
  
  一、毛坯房
  
  毛坯房又称为“初装修房”,这样的房子大多屋内只有门框没有门,墙面地面仅做基础处理而未做表面处理。而屋外全部外饰面,包括阳台、雨罩的外饰面应按设计文件完成装修工程。
  
  二、生活当中毛坯房怎么出租?
  
  1、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50%。
  
  三、哪些人会租用毛坯房?
  
  1、一些特殊需求的租户
  
  一些短租公司、月子会所、酒店式公寓等,为了减少成本往往不会购买房产、而会选择从房东手里租赁房子。为了保证房屋品质和风格统一他们又会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所以这些承租人对房子装修程度需求并不高,会考虑租赁毛坯房。
  
  2、需要仓储空间的租户
  
  毛坯房因为没有装修租赁价格低廉、所以一些有储存需求的小商户也往往会租赁一些毛坯房存储货物。
  
  3、长期租住的租户
  
  有些租户鉴于毛坯房房租低廉而选择和房东签订长期的租房合同,自己出钱进行简单装修居住从而节省租房成本。
  
  您可以将钥匙放到房屋中介处,如果遇到对毛坯房有需求的求租者就可由中介带去看房,这样出租效率也更高一些。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毛坯房出租和其他房屋出租的流程是一样的,需要签订租房合同,查看毛坯房以及产权等。其实毛坯房尽管在装修上面是比较粗糙的,但是,生活当中有些人在租房的时候,恰恰就是需要租用毛坯房。
  
  
总结:在生活当中,很多公司在租房的时候,根据自己的实质需求会选择相应的房产。所以生活当中有一些毛坯房,也是可以对外进行出租的,并且毛坯房的租金相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未签订合同最新双倍工资时效性规定如何?
      未签订合同最新双倍工资时效性规定如何?未订立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长11个月。但是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一年后仲裁仲裁委不予支持。《......


·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案是刑队还是经侦负责
      一,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案是刑队还是经侦负责虚假诉讼罪属于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刑法修正案(九)对虚假诉讼犯罪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


·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以及自诉案件的区别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与其他诉讼法的性质一样,其实就是针对实体法的诉讼活动进行相关的把握,关于诉讼活动的相关问题我们可以知道,不管是刑事诉讼法也好还是民事诉讼法也好,都是会有其特别之处的,例如......


·服务业偷税漏税会如何量刑?
      服务业偷税漏税会如何量刑?1、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根据法律规定材料都丢了怎么立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材料都丢了怎么立遗嘱?一、根据法律规定材料都丢了怎么立遗嘱?根据法律规定材料都丢了公证机构补办材料或者是到其他的地方来寻找材料之后才立遗嘱。公证处有留底,遗嘱卷宗属于......


·离婚怎样争儿子抚养权 离婚孩子如何判
      在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不会考虑到孩子的具体性别,因而有的人认为女儿就应该归女方抚养,儿子就应该归男方抚养的看法就是有问题的。就当前的情况来看,也有不少夫妻在离婚要争夺儿子抚养权,......


在生活当中,很多公司在租房的时候,根据自己的实质需求会选择相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