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双方无论是共同生活还是选择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权是不会变的。夫妻离婚之后,可能会互相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孩子同父母哪一方生活对孩子的将来有着重要的影响。那离婚时如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时如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a、孩子的年龄
b、孩子的性别
c、双方的经济条件
d、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
二、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如果父母离婚,对孩子的负面影响十分大,所以为了尽量减小孩子所受到的伤害,一般来说法院在判决时会以哪一方对孩子的成长有利为原则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所以离婚时如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就要根据该原则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当然,最好是由父母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总结:夫妻双方无论是共同生活还是选择离婚,对孩子的抚养权是不会变的。夫妻离婚之后,可能会互相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孩子同父母哪一方生活对孩子的将来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老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待遇需要给吗?
老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待遇需要给吗?需要给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四十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约的后果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违约的后果是什么?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委托书怎么写?
出于工作、学习等的需要,我们常常需要借住于某地,并因此需要准备一系列合同的签署,以获取所属的居住权与房屋使用权。当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署时,部分公民可能会对需签署合同的格式感到困......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要求国家赔偿一般是指当事人因为司法部门误判无被判处刑法遭受损失而要求国家进行补偿的行为。申请国家赔偿有一定的时限规定,那么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法律规定申请国家赔偿的时......
·公司辞退员工的违约金怎么算
公司辞退员工的违约金怎么算?辞退员工的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根据辞退的原因,违法辞退员工的需要支付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股权转让纠纷去哪里起诉
股权转让纠纷去哪里起诉(一)当事人约定管辖股权转让涉及到股权转让合同书,而合同书内会约定好争议的解决条款,其中就包括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在这里要注意,合同内约定管辖法院明确的,依......
离婚时如何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