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相关国家部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各项工程的质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诸如农村房屋的建筑工程依旧存在着问题,你是否知道农村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呢?
  一、农村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由于农户自身缺少必要的建筑知识,同时工程承包者大多也未接受专业的知识学习,自建房的工程质量往往得不到保证。主要表现在一下几方面:
  1、地基沉降不均匀
  建筑物的一切重量都是通过基础传递给地基,然后由地基承受,地基的好与坏直接决定着建筑的质量。在农村自建房中的很多房屋的墙体出现裂缝,甚至在建筑整体发生了较大的倾斜,这都是由于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导致的。地基不均匀沉降的主要原因是建筑物上部荷载分布不均匀,造成持力层地基土的附加应力不均匀;持力层地基土厚度分布不均匀,造成不同部位土体不均匀压缩。
  2、 建材质量不合格
  农户自建房建材来源多为小厂或商贩,建材在强度、耐久性、防水等方面得不到保证。有农户买了红砖,放在电动车后备箱中,送去检测的完整实心红砖,经过一路颠簸,红砖已被震成两半。室内装饰材料更令人堪忧,农民环境保护意识不高,农村的室内污染检测控制力量薄弱等,使室内环境污染隐患重重。
  3、施工安全隐患多
  目前农村自建房施工过程中,事故频发,时常发生建筑工人伤亡的事件。为了赶时间、多赚钱,施工者常常超时工作;有些还酒后马上作业;施工不戴安全帽。农民自建房规模小,专业施工队不愿干这种“芝麻”工程;绝大多数农村自建房是以“亲帮亲、邻帮邻”的方式由个体建筑工匠承建。
  二、原因分析
  自建房性质决定其涉及面广,任意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影响建筑质量。引发自建房质量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1、从业人员素质差
  农村自建房尚无健全的管理制度,农民建房大多联系熟悉的施工队,做个祭司便开工。这些忙时是农民,闲时是建筑工人的队伍,由于没有接受专业的施工技术培训,安全意识淡薄,专业知识缺乏。农村建筑队伍普遍存在着“重经营、轻安全”的问题,工人对安全施工规范不甚了了,工人作业自我保护全靠“眼疾手快”。不按规定给工人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在农房建筑工地上,无安全帽、无防护网、无警示牌、酒后作业、乱接电源线等违章现象泛滥。
  2、建材市场混乱
  农村自建房的持续升温,使农村建材需求量庞大,唯利是图的商贩乘机进入农村建材市场。建材经销商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导致建材质量不达标。经销商造假现象比比皆是,如橱柜、楼梯、地板、卫浴、陶瓷等行业,造假现象无处不在。部分经销商打着名牌厂家的旗号,利用厂家的品牌招揽生意,背地却联系小作坊就地生产冒牌货,全卖劣质产品。
  三、解决对策
  农村自建房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做好科学指导和严格监督。结合实际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慎重选址,注重地基处理。好的选址,优质的地基处理是房屋质量的根本。自建房的建筑场地,应选在土质结实、开阔的地带, 不宜在土质松软的河谷和有落石的山崖边。选址也应注意,规避山洪、规避滑坡、选址人文环境。地基处理应根据工程地质实际情况而定,农村基础施工多采用开挖基槽,铺设天然石材和浇筑圈梁的形式。对于特殊地基,要选择适当的方式合理加固。当基槽中含有淤泥时,应将其全部挖出,然后用与基坑性质相似的土回填。当遇到软土和黄土时,分层铺设用石灰和粘性土按2:8配合的灰土垫层。 加强监管力度,整顿建材市场。建材质量直接决定房屋建筑质量,优质建材是自建房质量的前提。要让农户买到优质的建材、放心的建材,就必须整顿建材市场,打击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更加合理的惩处制度,加强对建材市场的监管力度,鼓励执法人员深入农村一线,现场调查,严惩其中的无法乱纪行为。 提高施工队伍素质。提高施工队伍素质是提高自建房质量的必要途径,技术过硬的施工队伍,能保证自建房科学施工。随着进城务工人员增加,接触到专业化施工的农户剧增,当地可对其集中培训,为其中优秀者颁发相应资质认可证。与此同时,要加强建筑知识宣传,努力提高技术支持力度。通过行政的力量组建一个技术过硬,品质优秀的专业团队,更好地保证施工质量。主要是由于农户不了解必要的建筑方面的知识,其次所聘请的建筑工程师的资质达不到要求所致,在购买建材时,为了节省成本而购买低劣的材料,也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一大难点,针对这些不同的问题,相关国家机关应该制定不同的方法加以改进。
  
  
  
总结: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相关国家部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各项工程的质量都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离婚女方不要抚养男孩怎么办?
      离婚女方不要抚养男孩怎么办?我们知道,父母如果选择离婚,他们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会消失的。父母双方任何一方都有义务要抚养自己的孩子。但实践中会发生其中一方不想要孩子抚养权的情况,那......


·一、起诉分割财产到判决多少时间?
      一、起诉分割财产到判决多少时间?分割财产从起诉到判决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要延长的,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可延长。人民法......


·一、有信用卡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吗?
      一、有信用卡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吗?有信用卡发生交通事故发卡单位没有赔偿的义务,交通事故可以用交强险和商业险理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离婚6岁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6岁孩子归谁抚养?一、离婚6岁孩子归谁抚养?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


·未成年人只有16岁还是童工吗
      未成年人只有16岁还是童工吗一、未成年人只有16岁还是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房屋买卖合同主体变更有哪些法律效力?主体有哪些?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有时候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生活中债务债权问题需要转让房屋的债务或者债权。这时候就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问题,当我们进行主体变更后会有哪些法律效力呢?主体都......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项工程组建而成的,故而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