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市场上成立了越来越多的公司,面对如此激烈的市场环境,许多企业可能会由于管理不善或没有资金的支持面临破产解散。除此之外,如果公司有其他法定原因也可以申请解散公司。那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作一个详细地介绍。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二、公司解散的流程
  
  1、成立清算组
  
  因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解散时,按照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有以上原因的,可以解散公司。不过,解散公司需要有一个法定的流程,它需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将所有的债权债务理清之后,才可以注销登记,解散公司。
  
  
总结: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市场上成立了越来越多的公司,面对如此激烈的市场环境,许多企业可能会由于管理不善或没有资金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离婚后放弃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放弃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放弃所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都同意就是有效的。(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么
      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么1、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赔偿比例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赔偿比例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赔偿。(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土地使用权出租先审核材料
      土地使用权出租先审核材料在我国,我们对一块土地所有权的持有主要是看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我们对土地使用的权利,拥有土地使用权我们可以对土地进行转让、出租,从而达到盈利......


·公司合同工毁约赔多少钱?
      公司合同工毁约赔多少钱?应当基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认定,一般情况下违约金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存在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存在吗?可以存在第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独立的诉讼,其实质就是民事诉讼,也是有第三人的。刑事案件受害人不能向第三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中第......


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