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准确地认定自首 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这需要先对自首的情节作出认定,那一般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准确地认定自首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只有满足自首的条件,才能认定为自首。具体来说:1、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于犯罪之后,被动归案之前,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处于所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候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理和裁判的行为。(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以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具有真诚悔罪的表现。所以,能否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一个重要条件。2、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1)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这里的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措施。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正在被执行所判刑罚的人。只有上述三种人,才能构成特别自首的主体。(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所供述的必须是本人已经实施但司法机关还不知道、不了解或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二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供述的罪行在犯罪性质或者罪名上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不同。如果供述的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同种类的罪行,不视为自首,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4、可供自首的对象:(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2)其所在单位。(3)城乡基层组织。(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就为您解答到此。需要注意,自首与坦白存在诸多相同之处,如都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都是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但是自首属于法定的从宽量刑情节。所以涉嫌犯罪,最好咨询专业的刑辩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自首,从而有机会从宽处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结: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合同定金2万,违约应该赔偿多少
      合同定金2万,违约应该赔偿多少???????在商品房的买卖中,我们经常会遇见签署定金合同的情形,房产开发商为了让买方顺利签署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会让买方缴纳相关的定金,如果买方返悔,则可以......


·什么是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区别有什么?
      什么是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区别有什么?在银行托收业务中,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光票托收,另一种则是跟单托收,对于这两种托收方式而言,目的都是收取到客户委托的相关款项,只是说两种托收方......


·一、试用期是什么?
      一、试用期是什么意思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


·刑事诉讼法批准逮捕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逮捕一些犯罪嫌疑人是司空见惯的事情。那么公安机关是如何确定哪些犯罪嫌疑人是需要逮捕,哪些是不需要逮捕的呢?这就涉及到刑事诉讼法批准逮捕的相关法律规定了。嫌......


·什么是回迁房,可以买卖回迁房吗 (一)什么是回迁房?
      什么是回迁房,可以买卖回迁房吗(一)什么是回迁房?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


·烟台离婚抚养费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一、烟台离婚抚养费给付标准是怎样的?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


如何准确地认定自首 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