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组织卖淫嫖娼怎么处罚

  虽然相关部门的扫黄打非活动不少,但是卖淫嫖娼等活动依然很多,那么卖淫嫖娼应该如何惩处呢?而要是有人组织他人卖淫的话,这种行为又该如何处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卖淫嫖娼应如何惩处
  
  1、组织他人卖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强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二)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三)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四)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3、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
  
  引诱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依照本决定第二条关于强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规定处罚。
  
  4、卖淫、嫖娼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
  
  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5、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二、组织卖淫嫖娼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卖淫嫖娼以及组织卖淫等一系列涉黄活动该如何处罚,法律给予了比较详尽的规定。法院最后判决是以证据为依据,同时辩护人的辩护也十分的很重要。在此,我们建议您咨询网站专业的刑事律师,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总结:虽然相关部门的扫黄打非活动不少,但是卖淫嫖娼等活动依然很多,那么卖淫嫖娼应该如何惩处呢?而要是有人组织他人卖淫的话,这种行为又该如何处罚?我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我国长春结婚流程是怎样的?
      一、我国长春结婚流程是怎样的?我国长春结婚流程是首先进行结婚登记的申请,然后就是等待相应的机关进行审核,最后当然就是进行登记。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由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由谁承担?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由谁承担?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由败诉方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


·员工辞职时未休年假的工资如何折算?
      员工辞职时未休年假的工资如何折算?如果试用期内没有年假的,那么离职时,自然不能要求补偿。对于劳动者来说,未休年假的,具体工资计算如下:1、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1、协商程序。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首先协商,找出解决的方法。2、调解程序。这里的调解程序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的调解。调......


·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有哪些?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经被列......


·拘留所送东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拘留所送东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拘留所送东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会见一般不超过二次。当日每名被拘留人......


组织卖淫嫖娼怎么处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