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与合同法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区别

  民法总则与合同法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和《合同法》都将废止。
  
  我国的法律都会存在管辖的重合区,民法典和民法典合同编也是如此。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民法典及民法典合同编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民法典与民法典合同编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区别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两法关于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的比较:
  
  (一)《民法典》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定
  
  1、成立即生效
  
  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理解与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包括了审批、登记等条件,当事人另有约定是指附条件、附期限。
  
  2、附条件生效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3、附期限生效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民法典》合同编有关合同生效的规定
  
  1 ?、 ?成立即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2 ?、 ?附条件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3 ?、 ?附期限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以上两法在生效效果上有着些许区别,但是使用条件仍然有所区别。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继续浏览下方延伸内容,了解民法典和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内容。
  
  
总结:民法总则与合同法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区别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和《合同法》都将废止。我国的法律都会存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投标保证金退回的规定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退回的规定有哪些由于投标活动中的投标保证金起的是保证的作用,因此最后往往都是会如数退还给投标人的。而关于投标保证金退回的内容,各地也是制定了相应的规定的。那么退还投标保证......


·信用卡诈骗坐牢多久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虽然信用卡诈骗罪当中涉及到的具体行为比较多,但无论是实施了哪种行为,此时都要求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那这种情况下,构成信用卡诈骗坐牢多久呢?也就是信用卡......


·不做传销了会被追究吗
      看具体情况定,要看当事人是传销的受害者还是组织领导者。如果仅是受害者,法律不再追究其责任。如果是传销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期间,还是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刑法......


·离婚起诉书找谁写
      自己写或者委托律师写。一般来说,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是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故意伤害跟寻衅滋事是哪里定?
      故意伤害跟寻衅滋事是哪里定?故意伤害跟寻衅滋事是由法院来作出定罪量刑,法院在我们国家主要负责的是审判工作,而且我们国家规定呢是没有经过法院的判决,绝对不能够认定某一个人员是有犯罪的。......


·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一、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


民法总则与合同法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区别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