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关于传唤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可能会传唤犯罪嫌疑人到公安局了解情况,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但在这个阶段并未对犯罪嫌疑人定性,因此传唤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为了对传唤作更深入的了解,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关于传唤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吧。
  
  一、关于传唤刑事诉讼法有哪些规定?
  
  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的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 接受讯问,性质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需要注意的是,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 人民法院、人 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不经传唤,直接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传唤的时效
  
  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三、传唤程序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需要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传唤证,如果被传唤的人员逃避传唤的,可以申请对其强制传唤。传唤犯罪嫌疑人不能超过24小时,司法机关在办案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传唤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可能会传唤犯罪嫌疑人到公安局了解情况,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但在这个阶段并未对犯罪嫌疑人定性,因此传唤犯罪嫌疑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一、民法对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是多久?
      一、民法对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是多久?《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


·一、江苏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去看守所探监会收费吗?
      看守所属于一种临时羁押的场所,一般被羁押在这里的都是犯罪嫌疑人或者一些刑期比较短的罪犯。而有的时候,罪犯或嫌疑人的家属可能会到看守所探监,那么现实中去看守所探监会收费吗?若你不清楚的......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很多时候在生活中行为人利用手段对他人的商标进行损害的,构成商标侵权。侵犯商标权的话被侵害方是可以进行索要赔......


·恶意拖欠货款是诈骗吗?
      古往今来,买卖存在了几千年之久,以往是商品和钱当面交付,现在科技发达后,商品和钱两者的交付有时候是不是一个时间段的,那么就会存在一定的隐患,欠货款属于经济纠纷,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很常......


·司法鉴定啥意思?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很多情况下都会涉及到司法鉴定。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司法鉴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它可以说明案件的事实,而且因为它的专业性,法院对司法鉴定的结果......


关于传唤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