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在杭州定居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但是近年杭州购房规定也在有相应的调整,那么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限购范围
限购范围: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普通自住住房。
政策调整未涉及的内容,按原有政策执行。
二、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住房,即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对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企业购买限购区域住房的限制上市交易年限,需满3年才能上市交易。
4、非本市户籍家庭,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5、对户籍由外地迁入四县(市)的居民家庭的购房限制,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购买住房。
PS: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
三、贷款政策
(一)商业贷款政策
1、首套房
在杭州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首付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对已成年、未就业、无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二)公积金贷款政策
1、首套房
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二套房
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四种情形,不予公积金贷款
①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职工家庭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③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除该套住房外有其他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④职工家庭有两条及以上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四、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
1、严格首套房标准
职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家庭房产查档和住房贷款记录确定。家庭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以公积金中心审核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记录为准。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条数计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与住房查档记录一致的可合并计算。
2、三种情况,被认定为二套房
①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②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③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有一条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且为该套住房的。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解答,限购范围是包括了杭州大多数的区,不在期内的依照原来规定。在杭州市居民家庭是限购二套房,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在规定的区域内有限购规定,而且首套房和二套房都有相应的认定标准,如果想通过贷款的方式在某些情况下,有些贷款也是不予支持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律师为你解答。
总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在杭州定居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但是近年杭州购房规定也在有相应的调整,那么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劳动合同法的订立形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关系到我们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情,也是容易引起纠纷的,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是做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
·一、 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是什么?
一、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是什么?1.女方怀孕哺乳期新婚姻法有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以及哺乳期时候,男方无条件提出离婚请求。当然如果是女方同意的是可以的,女方这段时间有权提起离婚......
·如何解决农村房屋买卖纠纷
如何解决农村房屋买卖纠纷1、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
·什么是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
什么是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保险公司涉外业务开办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简称建工险或CAR。它是为了适应现代土木建筑工程对危险保障的需要,从财产险中派生出来的一个新险种。......
·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
·债权凭证质押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凭证质押的条件是什么?一、债权凭证质押的条件我国《民法典》对债权质权没有作出一般规定。但理论界认为,由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权利质权的标的范围并没有禁止性限制,而债权质权又是权......
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