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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并处罚金 罚金的数额怎么确定

  罚金属于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而在具体适用的时候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其中附加适用其实也就是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并处罚金。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究竟什么是并处罚金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并处罚金
  我国规定的罚金指的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典的分则条文对罚金的规定有四种情况,分别是选处罚金、单处罚金、并处罚金以及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么,什么是并处罚金呢?所谓并处罚金,指的是在适用主刑的同时附加量处罚金。简而言之 ,即是既处以主刑刑罚又处以附加刑的罚金。并处罚金有两种情况,现说明如下:1、 必须并处罚金。凡是刑罚典分则有规定并处罚金的,都属于必须并处罚金。即人民法院在判处犯罪分子一定主刑的同时,还要对其量处罚金。比方说,一个人被判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不仅会判决其一定的有期徒刑,还有处以刑法规定的罚金。2、 可以并处罚金。凡是刑法规定“可以并处”罚金的,即是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就应该根据案件情况和犯罪人的财产状况,来决定是否对犯罪人处以罚金。
  二、 罚金的数额怎么确定?法律如何规定?
  罚金的数额该怎么确定呢?法院有判决罚金的权力,是否就意味着法官可以随意判决罚金。答案是否定的,我国《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这里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是,罚金判处的主要考虑因素是犯罪情节。那么犯罪情节又是指的什么?实际上,犯罪情节指的是犯罪人的行为动机、行为方法、行为后果以及犯罪分子个人情况等因素的总和。一般来说,一个人的犯罪情节越轻,判处罚金会少一些,相反,犯罪情节越重,其获利会较多,罚金数额会相应大一点。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也会考虑犯罪人对于罚金的缴纳能力。这一方面是为了能够使刑罚顺利得到执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犯罪人的惩治和教育改造。关于罚金,我国在2000年实施的《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有详细规定,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1000元。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500元。2、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事先并罚,即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以执行总和数额。如果一人同时触犯了数罪并且同时判决了罚金和没收财产,这个时候也应当合并执行,只不过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的时候,只执行没收全部财产一项,没有必要再执行罚金了。3、 对于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且具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这些情形有偶犯或初犯、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犯罪时不满18周岁等等。事实上,关于罚金的问题,我们最需要把握的一点是犯罪情节,一般犯罪情节会决定罚金的多少。现实中很多时候法官会对罪犯同时判处缓刑,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缓刑仅仅是针对主刑,如果还判的有罚金的话,此时罚金是依然需要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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