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被宣告死亡是否有顺序的规定?
民法总则被宣告死亡是否有顺序的规定?很多人可能不太了解其实死亡分为两种在现实中的死亡是自然死亡也有可能被法律宣告死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对于宣告死亡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比如说民法总则被宣告死亡是否有顺序的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有顺序吗
《民法总则》第46、47条关于宣告死亡的规定是没有顺序限制的,也就是取消了《民通意见》第25条的顺序限制。稍做一下解释,由于宣告死亡是保护利害关系人的权益,那么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就应该平等保护,没有顺序之说。
二、宣告死亡的效力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应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效力,即宣告死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婚姻关系自然解除,个人合法财产变为遗产开始继承。宣告死亡确定的死亡日期和自然死亡日期不同时,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其中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当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有人确知他没有死亡时,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死亡宣告的撤销产生如下效力:(1)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如果配偶已再婚的,应保护现行婚姻关系。如果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他方又死亡的,不能自行恢复婚姻关系。(2)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撤销死亡宣告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3)撤销死亡宣告后,本人可以请求返还财产,但原物已经由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退还。因继承法而取得财产的自然人或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4)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和孳息以外,还应对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三、宣告死亡制度
所谓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在法律上推定失踪人死亡的制度。1、宣告死亡的条件(1)自然人必须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2)自然人下落不明必须达到一定期限普通期间为4年,从自然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计算;特别期间为2年,该期间仅适用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但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且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利害关系人申请不受时间限制。2、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须由该下落不明的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所谓的利害关系人就是与下落不明人之间存在人身或者财产关系的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存在先后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第二顺序是父母和子女,第三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四顺序是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顺序之前的人不申请宣告,之后顺序的人不得申请。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首先在人被宣告死亡是关系到相关利益人,其次我国民法总则46条47条关于民法分则中被宣告死亡的顺序取消,也就是说在现在我国并没有规定会宣告死亡有顺序要求。具体的您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
总结:民法总则被宣告死亡是否有顺序的规定?很多人可能不太了解其实死亡分为两种在现实中的死亡是自然死亡也有可能被法律宣告死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
More>>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可以吗?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可以吗?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
·应该如何发起商标权的侵权投诉
可以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总局对商标侵权受理规定为出具书面请求,其中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人的名......
·工伤鉴定是有相应的规定的
工伤鉴定是有相应的规定的,有的人是在异地受伤的,可能他的工作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不同的,这种鉴定是在事故发生地做还是必须在保险所在地做呢?工伤鉴定在当地人可以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收集了......
·曲靖文书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曲靖市民因为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时候,如果一方对合同的真伪性提出异议,当事人可以申请笔迹鉴定。这类司法鉴定属于文书鉴定,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签署协议后,应该缴纳一笔司法鉴定......
·土地使用年限交费是自动的吗?
一、土地使用年限交费是自动的吗?土地使用年限交费不是自动的。 在制订《物权法》时,已考虑到土地使用权缴费续期的问题,放弃了“无偿自动续期”的方案,采用了“自动续期”条款,回避了无......
·一般一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般情况下工伤将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损失,严重的还会造成残疾甚至死亡,发生这样的事情将会给受害者的家庭带来灾难性的创伤因此对于赔偿是非常多,但是要进行工伤的认定一级伤残的鉴定,按照......
民法总则被宣告死亡是否有顺序的规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