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租房住能起诉变更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后,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财产分割方式、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金额等。有时候,一方生活困难,租房住的话,子女会归经济条件好的一方抚养。而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方要求变更的,协商不成的话就得走法律渠道了。那么,租房住能起诉变更抚养权吗?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介绍下。
  一、租房住能起诉变更抚养权吗?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注意事项是什么?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分析了租房住能起诉变更抚养权吗这个问题。变更抚养权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完成。如果出现允许变更的条件,比如抚养子女一方患上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子女主张变更的,即使一方租房生活,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诉讼。
  
  
  
总结:夫妻离婚后,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财产分割方式、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金额等。有时候,一方生活困难,租房住的话,子女会归经济条件好的一方抚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无证醉驾要禁驾5年吗?
      无证醉驾要禁驾5年吗?会的。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醉驾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法律的规定失信人是公司还是股东?
      失信人是公司还是股东?失信人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股东,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投资能力的可以当公司股东,但不能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


·侵权返还财产构成要件是什么?
      返还财产其实就是财产的所有权人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而是在我们生活当中,接受返还财产的人与财产所有人之间出现特定情况的时候才可以行使,那么到底在什么情况......


·一、交通事故因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因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2、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要求护理费、误工费;3、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


·刑事诉讼法上诉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上诉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上诉的时间的规定,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


·征地补偿款被冒领应该怎么追回
      征地补偿款被冒领应该怎么追回1、行政诉讼法针对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交叉的问题提出了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设立了类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


租房住能起诉变更抚养权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