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随着社会进步,我们就算没有私家车也是可以租车的,那么车辆租赁

  随着社会进步,我们就算没有私家车也是可以租车的,那么车辆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租车的时候我们需要先对汽车租赁公司进行确定有营业许可证,确定不会对自己产生欺诈行为。还需要了解汽车的各个方面的情况,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请继续阅读。
  
  车辆租赁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租车前要审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汽车租赁公司必须有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很多汽车租赁公司没有这两个证书,租车人在租车前首先要检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否则常常会出现汽车租赁公司欺诈消费者的情况。二、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当然也有很多的汽车租赁公司在租赁期间是不限制公里数的,租车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比如车况、租金、车程等进行权衡和比较,选择综合因素比较合理的租车公司,并在合同中对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给予约定。三、在租赁前务必详细了解车损情况、第三者责任和盗抢等条款细节。租赁的汽车正常情况下投保四种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盗抢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有一些租赁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只投保交强险,出了事故后,租车人很有可能面临承担赔偿的风险。所以,在租车时,要问清楚车辆的投保情况和合同的附加条款,对约定不明尤其是责任约定不明的,要加入附加条款,保障自己的权益。四、为避免因租车人原因不能及时还车,导致与租车公司发生争议,租车人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五、了解租赁公司的承诺,以充分享受各项应得的权利。六、签订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填写验车单,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此过程涉及到还车时的再认定,因此一定要认真对待。首先要从外观上对车辆进行检查,例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然后检查车辆备胎及更换备胎所需的工具,最后进入驾驶室内,检查油表、刹车、空调的运行状况,并进行试驾,判断车辆的基本状况。对于一些车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应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综上所述,车辆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是我们应该值得重视的,它包括有大概六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在租车的时候需要了解租赁公司、所租车辆以及关于租赁的相关规定,在了解完这些基本情况后才能更好的进行租赁,以免租车时节外生枝的情况。若您还有疑问,请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解答。
  
  
  
总结:随着社会进步,我们就算没有私家车也是可以租车的,那么车辆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租车的时候我们需要先对汽车租赁公司进行确定有营业许可证,确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办
      由于车辆的增多,或驾驶员的疏忽大意,因而每年发生车祸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呢?交通事故难免造成人员伤残,就需要做伤残鉴定。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


·国家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土地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和具体气候地形不同,所以补偿标准可能存在差别,被征收人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具体征地补偿标准。对于土地征收的农民,国家也给予......


·对于肌肉劳损算不算工伤?
      对于肌肉劳损算不算工伤?一、对于肌肉劳损算不算工伤?是否算工伤要进行认定了之后才能知道。《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


·民事案件中止执行情形包括什么
      民事案件中止执行情形包括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


·一、妻子犯重婚罪承担责任?
      一、妻子犯重婚罪承担责任有哪些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


·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第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及时报警外,还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第二,如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的,需督促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第......


随着社会进步,我们就算没有私家车也是可以租车的,那么车辆租赁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