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受保护的一种。在没有经过当事人的

  在我国,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受保护的一种。在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下,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可以非法使用他人的商标。可是在生活当中,还是有一些不法分子,私自销售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非法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一、非法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刑法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义、量刑】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如何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情节严重之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单位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个人既包括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亦包括没有营业执照的其他个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而仍故意伪造,或明知违反注册商标标识印制委托合同的规定,仍然故意超量制造,或明知是伪造的或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却仍故意销售。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1)应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如果是过失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不构成犯罪。(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3)从犯罪对象上来看,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属于情节严重。(4)从犯罪手段上看,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属于情节严重。只要符合上述四大类情形之一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2、正确区分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
  在实践中,行为人既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又将此商标标识用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从刑法理论上讲,属牵连犯,只定一重罪名。如果仅是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则构成本罪。
  3、“情节严重”的认定
  本罪在犯罪构成上需要满足“情节严重”的条件,对于“情节严重”的界定,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01年4月联合颁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追诉标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1)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2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在我国刑法当中规定,如果触犯本罪的话,一般情况下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话,量刑基础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且还会对非法销售非法制造商标的直接负责人进行罚款。
  
  
  
总结:在我国,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受保护的一种。在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下,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可以非法使用他人的商标。可是在生活当中,还是有一些不法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抅成虚假诉讼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抅成虚假诉讼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检察机关不仅要证明被告人实施了“以捏造的事实......


·一、夫妻财产转移协议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一、夫妻财产转移协议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不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是有效的。依据《民法典》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电影发行与放映的管理办法有哪些?
      电影发行与放映的管理办法有哪些?第二十四条 企业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发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资金条件的,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


·在我国规定打伤司法鉴定要钱吗
      其实针对别人打伤自己的这件事情如果自己感觉伤情已经比较严重,不管将来是否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最好还是申请做司法鉴定确认伤情比较好,因为没有司法鉴定的结论,可能对方到最后也总是会觉得......


·一、工作了十年以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赔偿?
      一、工作了十年以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违章建筑包括哪些,拆除程序是怎样的?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人说起违章建筑,那什么是违章建筑呢?而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违章建筑又具体包括哪些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已经收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违章建......


在我国,商标是属于知识产权,受保护的一种。在没有经过当事人的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