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储蓄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储蓄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储蓄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储蓄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在当下这个法制社会,只要我们在银行储蓄,银行就要依法对我们的存款负责,并且立刻产生储蓄合同效力,那么到底什么是储蓄合同效力?储蓄合同又有哪些效力呢?今天就让我们来给您普及一下,详细介绍关于储蓄合同效力的条款!
  
  一、什么是储蓄合同
  
  储蓄合同是指储户与储蓄机构约定,储户将货币移存于储蓄机构,储蓄机构依据储户的请求向储户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合同。
  
  储蓄合同的特征
  
  1、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存款人将货币交付给储蓄人,储蓄合同生效,储蓄人取得货币的所有权,可以处分所取得的存款人的货币。
  
  2、储蓄人必须是有权开办存储蓄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信用社和开办邮政储蓄业务的邮局等。
  
  3、是要式、实践、有偿合同。储蓄人在接受存款人的存款时,须向存款人签发存折、存单等存款凭证,故储蓄合同为要式合同;储蓄合同的生效以存款人交付货币,储蓄人发给存款凭证为条件,故储蓄合同为实践合同;储蓄人须按照国家规定或约定向存款人支付一定的存款利息,故储蓄合同为有偿合同。
  
  二、储蓄合同的效力
  
  (一)存款人的主要权利
  
  1、本息给付请求权,即存款人对于存款本金及其所生利息享有给付请求权。
  
  2、停止支付请求权,即当存款人的存折、存单等存款凭证遗失后,有权请求其开户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并在~定期限届满且履行一定手续后,存款人可以提取其所存货币。因存款人未立即声明挂失致使存款被他人冒领的,则视为存款人自愿放弃权利,后果由存款人承担。
  
  3、合同解除权。存款人有权放弃约定的利率,随时解除合同,取回存款。
  
  (二)储蓄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询问权。储蓄人对于存款人的存单、存折等存款凭证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询问,以便核实存款人的权利。
  
  2、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支付本息的义务。存款人要求支付本息的,储蓄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向存款人返还本金,支付利息。
  
  3、保密义务。储蓄人必须为存款人保密。
  
  三、储蓄合同的终止
  
  1、期限届满。储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未约定延展期限的,合同终止。储蓄人应依约定将存款人交存的本金及利息返还存款人,储蓄合同消灭。
  
  2、合同解除。存款人放弃约定的利率,解除合同取回存款,合同终止。
  
  四、储蓄合同的本质
  
  储蓄合同的本质决定于一定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在我国,国家银行和信用社是金融机构,办理储蓄业务的根本目的,在于吸收公民的存款,用于经济建设,增加社会积累,目的是为了发展生产力和提高人民生活。
  
  公民个人存款,既能保证个人资金的安全、完整;又能支援国家建设。存款的利息,是国家对公民厉行节约、积极存款行为的一种鼓励,体现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有机统一。
  
  相信您看完之后对于储蓄合同又有了全新的认识,在我国在银行办理储蓄业务的目的,是用来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基础。储蓄的同时又为国家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何乐而不为呢?
  
  
总结:储蓄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储蓄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在当下这个法制社会,只要我们在银行储蓄,银行就要依法对我们的存款负责,并且立刻产生储蓄合同效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合同权利义务的确定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合同权利义务的确定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合同权利义务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六十二条对合同条款出现约定不明的情况做了概括性规定。合同生效后,当......


·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追讨?
      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追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人员、资金。建设方和施工方会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写清工程款金额及支付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工程完成某个环节,建设方支付一笔工程款......


·指使他人故意伤害罪如何判刑?
      随着时间的增加,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越来越多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享有身体健康权的,如果出现他人故意的实施伤害行为,我们是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对方......


·醉酒标准酒驾标准分别是什么
      醉酒标准酒驾标准分别是什么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双方签字吗,双方签字才有效吗
      交通事故往往是因为一方或双方的不小心造成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判定的,交警会依据法律程序对事故造成划分责任并给出书面的才料形成事故责任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双方签字吗?只有......


储蓄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储蓄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