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在我们社会的日常活动中,各种人的性格迥异导致我国必须制定相关法律来制约公民的行为活动,而民法总则就是为了规范公民日常行为的法则,其中有关合同的规定也在其中有所制定,那么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新增了一条 虚假表示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民事法律行为包含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理解与适用:涉及第三人时如何处理,有待明确。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理解与适用:但书部分确指“违反强制性规定中的管理性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无疑,与《合同法》解释规定一致。管理性规定通常表现为对市场秩序的管理,本身不涉及合同效力。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理解与适用:与“双方虚伪意思表示”的关系有待明确。
  
  (6)部分无效、部分有效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理解与适用:这一点与《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
  
  2、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1)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返还财产、折价补偿
  
  第一百五十七条前半部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理解与适用:不论过错
  
  (3)赔偿损失
  
  第一百五十七条后半部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理解与适用:过错损害赔偿
  
  以上的民事行为会导致签署的合同无效。
  
  其中新增了一条虚伪表示合同中的行为无效,就是隐藏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就会有无效的存在,同时上文也给出相关的民事活动也可能会导致合同的无效,毕竟合同法丽有很多内容都是依照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活动才能实施的。
  
  
总结: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在我们社会的日常活动中,各种人的性格迥异导致我国必须制定相关法律来制约公民的行为活动,而民法总则就是为了规范公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只要是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那都是有民事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只要是有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那都是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对于一个公司的法人来说,更是如此。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公司或者是公司的法人有什么债务上的纠纷的话,对于公......


·年龄为16周岁工作算童工吗
      一、年龄为16周岁工作算童工吗?不算童工。劳动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是未成年工,雇佣未成年工时需要提前到劳动部门报备,而年满16周岁以下的是童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承担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承担一、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承担(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


·罚没款的追缴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罚没款的追缴时限是怎么规定的?根据罚没款的追缴时限的规定任何人在被判处支付罚没款之后需要在半个月之内缴纳,《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


·一、劳动合同到期加薪申请公司是否可以拒绝?
      一、劳动合同到期加薪申请公司是否可以拒绝?可以,根据劳动法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劳动合同续订即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不同的劳动合同。在续签合同时,可......


·法院受理费用标准规定是什么
      法院受理费用标准规定是什么(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