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房子怎样去名字?

  有一些人在离婚时选择将房产变卖,二人再进行直接进行资金分配,但是大多数人还是选择进行分割,保留房产给一方。那么,如果这个房子按照离婚协议给了你或者是法院判给了你,离婚房子怎样去名字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接下来让我们告诉你:
  一、离婚房子怎样去名字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二、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一)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二)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五)委托书。房产证上减名字,最通常的做法就是赠与和买卖。由于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需要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即使是父母子女之间的份额转让,同样视为买卖交易。
  1、赠与的主要费用:公证费 契税
  由于是赠与,因此首先要找一家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目前上海范围内这一项目的收费一般为2%,赠与部分产权按照现在市价的2%。马先生房子现在的均价在2万7左右,也就是公证费为房价×赠与份额×2%(即:120×2.7×2/3×2%)。因为是赠与,到了产权交易核心,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是可以免去的,但是契税不可以免,不管是普通租房还是非普通住房都是3%。
  2、买卖的主要费用:营业税 个税 契税
  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第1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第2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两种离婚析产方式的不同:
  1、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核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2、但是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愿,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所以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进行房屋析产。由上可知,离婚房子怎样去名字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配合,对于有些法院判决后拒绝配合过户的,也可以向再法院申请进行强制过户。我们提醒您过户时需要交纳一定费用的,房子越大交的费用就越多,别墅洋房等就更多,建议可以自己在家先做预估然后再去房产局办理相关事宜。
  
  
  
总结:有一些人在离婚时选择将房产变卖,二人再进行直接进行资金分配,但是大多数人还是选择进行分割,保留房产给一方。那么,如果这个房子按照离婚协议给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More>>

·北京房产无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购买
      北京房产无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购买?在北京房产没有土地使用证也是可以购买的,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主一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一下,如果能办理登记手续,可以放心购置,否则......


·劳动者入职三个月离职年休假还能享有吗?
      每个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各不相同,但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就可享有其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带薪休年假就是其中的一项福利待遇。但是不是所有的劳动者都能享有带薪休年假的待遇,只......


·新农村规划房屋有什么补偿措施?
      新农村规划房屋有什么补偿措施?1.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即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帮助协调施工队伍。2.重建:......


·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一、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怎么处罚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将会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单位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单位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单位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单位有两种: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节主要......


·商品买卖欺诈行为具体是什么
      商品买卖欺诈行为具体是什么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有:1、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


夫妻离婚房子怎样去名字?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7年
15996265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杨晗璐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5996265110